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遥观镇消防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2013年遥观镇消防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上海“1·6”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常州“1·6”购物中心户外灯箱广告牌、哈尔滨“1·7”服装装饰城、贵阳市“2·25”一化工厂爆炸、“3·6”江苏康华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等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2013年度遥观镇消防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不发生亡人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为工作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面排查整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重大火灾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分工情况和整治内容
(一)派出所(消防)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服务业科、安监科、城管中队配合。
1、整治范围: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影剧院、歌舞厅、酒吧、网吧、洗浴场所等。
2、整治重点:①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②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各类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值班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③二是火源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气以及危险物品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违规使用明火照明、违规进行电气焊操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④安全疏散情况:是否落实相应技术措施和标识,能够保证营业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齐全完好;⑤人员管理情况:营业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是否超过核定人数,有无人员住宿或“三合一”现象;⑥宣传和警示情况: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醒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齐全,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警示到位;⑦消防设施管理情况:各类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运行,灭火器材和逃生自救设备是否齐全;⑧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培训,并熟练掌握自防自救和组织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能否达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懂防火巡查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二)安监科负责小化工和医疗器械行业排查整治,派出所(消防)、经发科配合。
1、整治范围:属于甲、乙类生产、储存单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仓储企业以及研究检测企业等。
2、整治重点:
(1)属于甲、乙类生产、储存单位:①是否依法取得消防手续;②重点部位管理及生产操作规程是否落实;③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是否落实;④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⑤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疏散、通风、防爆泄压等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⑦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制定并开展。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仓储企业以及研究检测企业等:①有无私自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有无消防行政许可,许可范围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②有无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车通道及改变防火分区等消防安全隐患;③有无生产或储存场所与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的“三合一”隐患;④有无使用泡沫夹芯板等可燃易燃材料隔断、吊顶等消防安全隐患;⑤有无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等隐患;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稀释剂、添加剂、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领用等管理是否规范,使用、存放场所部位是否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⑦生产车间、仓库内半成品、成品堆放是否有严格管理规定(车间内半成品、成品日周转量是否明确,与车间设备是否有安全间距;仓库是否落实“五距”要求);⑧车间内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物品、电气设备等占用或堵塞疏散通道;⑨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演练,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能否达到“四懂四会”。
(三)服务业科(市管委)负责集贸市场(含物流市场)排查整治,派出所(消防)、城管中队配合。
1、整治范围:为城乡居民提供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交易和商品流通的固定场所(含物流市场)。
2、整治重点:①是否存在“三合一”的情况,商品是否按照要求分类存放;②市场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③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④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是否到位;⑥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制定并开展。
(四)城管中队负责户外广告灯箱排查整治,建管所配合。
1、整治范围:建筑外墙设置的广告灯箱。
2、整治重点:①是否占用灭火救援窗;②是否影响自然排烟;③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穿管保护、并固定,防止日晒雨淋、风吹,造成短路引发火灾);④制作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
(五)建管所负责公共基础消防设施排查整治,城管中队、水利水务站配合。
1、整治范围:城镇建成区,镇、村工业集中区。
2、整治重点:①有无市政消火栓,数量是否满足、有无埋压、圈占、损坏、无水等情况,是否确保完好有效;②辖区河流、湖泊有无消防取水码头。
三、工作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派出所(消防)、安监、服务业(市管委)、城管、建管等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自行业(领域)内的排查摸底工作,并逐一填写《全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见附件1),归档备查。排查摸底时间:
(1)公众聚集场所排查:4月1日-5月30日;
(2)小化工场所、医疗器械行业、集贸市场(含物流市场)、户外广告灯箱、公共基础消防设施排查:4月1日-4月30日。
2、集中整治阶段。
(1)公众聚集场所集中整治:5月30日-8月31日;
(2)小化工场所、户外广告灯箱集中整治:5月1日-6月20日;
(3)医疗器械行业、集贸市场(含物流市场)、公共基础消防设施集中整治:5月1日-8月31日。
3、检查督查阶段(9月-10月)。镇消防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4、迎接考评验收阶段(11月-12月)。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消防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整治工作中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经验,迎接区消防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考评验收,对各项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经常“回头看”,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特别是要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完善各项机制,巩固提升排查整改工作成效,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派出所(消防)、安监、服务业(市管委)、城管、建管、经发、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派出所设立办公室,派出所副所长孙卫星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任务分工。派出所(消防)、安监、服务业(市管委)、城管、建管等部门要明确任务,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检查到位、隐患整治到位。对发现的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镇消防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三)严格执法,整改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共性问题,要综合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凡违规建筑、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未经消防审验和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营业以及限期整改不合格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要落实公安部“六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并及时以文件形式抄告工商、文化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依法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
(四)全面宣传发动。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强大宣传攻势。要借助各类媒体,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深入贯彻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和“入户宣传”工程,确保每个单位和每个家庭都能收到一份消防宣传资料,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五)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组织开展好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要根据各自行业(领域)火灾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辖区“三合一”场所、多产权建筑、出租屋、小作坊生产集中区等非传统致火灾因素造成的火灾隐患,抓住关键点,寻找突破口。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相互促动、共同推进。
(六)及时报送排查整治情况。各部门要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报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众聚集场所、小化工场所、医疗器械行业、户外广告灯箱、集贸市场(含物流市场)、公共基础消防设施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从5月份起,每月4日前上报,截止9月份为止,各部门要于4月15日前上报一名联络员到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谢斌法。
附件:1、消防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各部门联络名单
2、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
3、全镇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
4、全镇小化工企业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
5、全镇集贸市场(含物流市场)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
6、全镇医疗器械行业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
7、全镇户外广告灯箱重点单位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
8、全镇公共基础消防设施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
附件1:
消防安全领域排查整治
各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名单
附件2:
全区消防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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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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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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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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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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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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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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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
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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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防排烟系统 □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 □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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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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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或经过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是 □否
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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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
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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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制度:□有 □无 □不全
2、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 □未组织开展
3、防火自查:□组织开展 □未组织开展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 □无 □演练 □未演练
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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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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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车通道:□畅通 □被堵塞、占用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堵塞 □锁闭
3、防火门:□完好有效 □常闭式防火门常开 □损坏
4、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损坏 □缺少
5、应急照明:□完好有效 □损坏 □缺少
6、可燃材料进行吊顶和内部装修:□是 □否
7、防火间距:□占用 □未占用
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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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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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室内消火栓:□有水 □无水 □配件不齐
2、灭火器:□未配置 □完好有效(指针在绿区) □失效(指针在红区)
3、是否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协议:□是 □否 □不涉及
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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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现火
灾隐患的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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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责令整改情况和移交公安消防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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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人:
附件3:
全镇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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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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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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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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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排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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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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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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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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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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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为检查登记表,每检查一家单位都要在该表格上进行登记汇总,由各部门联络人汇总分别于每月4日前报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发现存在隐患不能责令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移交辖区公安消防机构,并及时督促整改。
3、首次(5月4日)上报,“整改情况”、“执法情况”可不填写。
附件4:
全镇小化工企业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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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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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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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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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排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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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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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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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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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为检查登记表,每检查一家单位都要在该表格上进行登记汇总,由各部门联络人汇总分别于每月4日前报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发现存在隐患不能责令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移交辖区公安消防机构,并及时督促整改。
3、首次(5月4日)上报,“整改情况”、“执法情况”可不填写。
附件5:
全镇集贸市场(含物流市场)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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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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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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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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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排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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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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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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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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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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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为检查登记表,每检查一家单位都要在该表格上进行登记汇总,由各部门联络人汇总分别于每月4日前报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发现存在隐患不能责令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移交辖区公安消防机构,并及时督促整改。
3、首次(5月4日)上报,“整改情况”、“执法情况”可不填写。
附件6:
全镇医疗器械行业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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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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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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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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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排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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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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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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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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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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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为检查登记表,每检查一家单位都要在该表格上进行登记汇总,由各部门联络人汇总分别于每月4日前报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发现存在隐患不能责令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移交辖区公安消防机构,并及时督促整改。
3、首次(5月4日)上报,“整改情况”、“执法情况”可不填写。
附件7:
全镇户外广告灯箱单位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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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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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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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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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排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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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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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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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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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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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为检查登记表,每检查一家单位都要在该表格上进行登记汇总,由各部门联络人汇总分别于每月4日前报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发现存在隐患不能责令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移交辖区公安消防机构,并及时督促整改。
3、首次(5月4日)上报,“整改情况”、“执法情况”可不填写。
附件8:
全镇公共基础消防设施排查摸底登记、集中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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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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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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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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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排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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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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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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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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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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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为检查登记表,每检查一家单位都要在该表格上进行登记汇总,由各部门联络人汇总分别于每月4日前报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发现存在隐患不能责令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移交辖区公安消防机构,并及时督促整改。
3、首次(5月4日)上报,“整改情况”、“执法情况”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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