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发全镇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促进全镇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创新投入奖
1、当年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投资额的0.3%贴息;当年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投资额的0.2%贴息。其中,设备须达到投资额的60%以上。最高奖励额不超过20万元。
二、发展贡献奖
2、评选社会贡献大、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的年度工业先进企业,颁发荣誉奖牌,授予企业负责人荣誉称号。
3、年度净入库税收在1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颁发荣誉奖牌,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6万元。
三、品牌创建奖
4、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
5、当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
6、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7、当年完成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研制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8、当年认定的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奖励0.3万元。
四、平台建设奖
9、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10、当年认定的博士后流动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企业,各奖励5万元。
11、当年认定的成效显著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奖励3万元。
五、科技创新奖
12、当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企业,每件奖励1万元;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0件以上的企业,每件奖励0.1万元。
13、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万元。
14、评选年度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5家,各奖励2万元。
15、评选年度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先进企业5家,各奖励2万元。
六、安全生产奖
16、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0家,颁发奖牌,各奖励0.5万元。
17、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先进企业5家,各奖励2万元。
七、节能降耗奖
18、评选年度节能降耗先进企业5家,各奖励2万元。
19、当年完成淘汰落后设备任务的企业,按淘汰设备原值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和200万元以上,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和4万元。
八、环境提升奖
20、当年认定的国家、省、市、区级环境友好型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
21、当年认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各奖励1万元。
九、人才提升奖
22、经认定,对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能力提升培训的企业负责人、业务提高培训的企业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分别奖励0.5万元、0.05万元。
23、经认定,对列入“龙城英才”计划人才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十、两化融合奖
24、当年认定的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十一、企业上市奖
25、对当年上市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十二、三外经济奖
26、当年到账外资在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奖励0.02万元/万美元。最高奖励额不超过20万元。
27、当年自营出口在100万美元以上企业,以上年度出口额为基数,每超20%,奖励0.1万元。最高奖励额不超过1万元。
28、对出境参加国际性展会的企业,奖励0.3万元/次。
对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企业,上述奖项实行一票否决制。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由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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