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根据《常州市2011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的要求,全面落实城镇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灭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灭蟑范围
全镇各村、社区村(居)民住宅区及辖区内宾馆、饭店等各单位(场所)。
二、灭蟑时间
8月25日至9月16日为统一投放药物阶段。9月19日至9月25日为查漏补缺、检查阶段。
三、灭蟑方法
根据蟑螂的生态习性,要坚持环境治理和药物灭杀相结合的防制措施。一要开展单位、居民家庭卫生清洁行动,消除蟑螂孳生场所; 二要药物灭杀。各单位、各行业和广大村(居)民要正确掌握科学有效、简便易行的灭杀方法。
四、灭蟑药物
灭蟑用药为杀蟑饵剂,有效成分为残杀威,特效解毒药为阿托品。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除害防病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对除害工作的社会宣传,普及除害防病知识,提高群众除害防病意识。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灭蟑工作与城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相结合的重要性。
2、认真组织实施。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针对各自职责,制定好灭蟑方案,落实具体措施。要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把任务、时间、方法、要求明确到位,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参与度,确保有蟑的地方药物投放全覆盖,灭蟑效果明显。
3、加强指导监督。要根据市区爱卫会的要求,统一使用具有专业资质国家许可厂家生产的灭蟑药,并索证备案病媒生物防制台账资料,全镇统一灭蟑用药,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灭蟑药。灭蟑药物已在春季灭鼠时发放到各村、社区,希各村、社区接通知后立即开展灭蟑工作,将药物发放到村(居)民手中,做好药物投放方法的指导,安全用药。
各村、社区在灭蟑工作结束后将灭蟑工作总结和灭蟑效果报镇卫生计生科。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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