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各党支部(党委)、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我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个主题,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大力推进农业市场化、现代化进程;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农业发展整体水平;大力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重点培植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突出龙头带动,切实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坚持质量兴农,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进程,实施品牌战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业组织制度创新,建立农村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按照上述指导思想,为促进农民增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以结构调整为新一轮农业发展的突破口,千方百计拓宽农业生产领域,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原则,根据市场需求来决策调整;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和经济、技术、区位优势实施调整;坚持效益优先原则,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调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种植园区化,养殖进小区”的调整思路,合理定位主导产业,进一步优化内部结构。围绕培育优质粮油、食草畜禽、特种水产、蔬菜花卉园艺和经济林果等五大支柱产业。做到每个主导产业有规模化的生产基地,有优良品种育繁基地,有名特优新品牌产品,有多层次的技术服务体系,有精深加工的一流设备,有适应现代营销的流通网络,加快形成“镇有示范基地,村有特色产业,户有专业强项”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格局,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加快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
二.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加快实施农业战略性调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提高农民市场化组织程度,切实增强农产品竞争实力,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镇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
镇政府将重点扶优扶强农业龙头企业,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鼓励其加快技术改造,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档次。
推进农业组织制度创新。借鉴国际通行的合作制模式,立足“政府搭台、能人牵头、农民唱戏”,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培育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增凝聚力,外增竞争力。
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组织实施农产品企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指导农业企业、农民按照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规程进行生产,搞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运、销售过程中实行安全质量管理及监控工作,不断地推进全镇农业标准化工作进程。
三.全面实施品牌农业战略
要坚持不懈地推进以“树品牌、创名牌”为目标的品牌农业创建活动,牢固树立“以标准建品牌、以质量创名牌、以名牌占市场”的意识,提高地方传统、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综合效益。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对特色优势农产品要认真组织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和产地的认证认定工作,积极注册农产品商标。同时,大力争创市优、省优、国优和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提高品牌农产品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
四.落实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镇党委、政府将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龙头企业、示范基地、设施农业基地、品牌名牌产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专业大户进行扶持、帮助,不断推进全镇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扶持资金补贴政策:(1)列入区级及区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项目;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享受上级财政拨款的,镇财政按上级拨款额1:1的比例配套扶持资金。(2)经镇政府以上及有关部门批准的专业协会和合作社等,享受上级财政拨款的,镇财政按上级拨款额1:1的比例配套资金。(3)原遥发[2001]第27号文件中规定享受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尚未享受满两年的贴息补助继续实行原贴息补助,贴补满两年为止。对今后新增种养殖专业户等不再实行贴息补助政策。(4)经镇政府认定的重点专业户,实行一次性奖励。凡蔬菜种植规模在30亩以上或大棚蔬菜在20亩以上的;高档花卉苗木种植规模在30亩以上的;特种水产养殖在80亩以上的;畜牧业养殖达15头牛、150头羊、千头猪、5万羽鸡、8万羽鸭的专业大户,分别由镇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为在兑现扶持政策时能做到公正公平执行,属下列情况的不予享受扶持补贴政策:
1.一专业户在本专业中只能享受一次扶持政策。已享受过一次扶持政策的专业户以后就不能在本专业中改用他(她)人名义再次享受扶持待遇。
2.本镇外来籍专业户可在本镇参与投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等,但不享受本镇的扶持待遇。
五.积极探索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健全农用土地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有序流转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积极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经营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农民组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允许农民依法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的方式进行农业项目开发,使农民获得长期而有保障的收益权。
以镇经营管理站为主体,切实加强农业承包及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搞好合同签订、鉴证和结算,规范无效合同的确认和处理,严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完善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护农业承包者及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需新调整的种植、养殖专业户必须规范土地等使用手续。首先要符合镇村的发展规划。然后要取得土管部门批准的用地手续。同时要经过环保部门确认无环境污染方可调整。
六.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变化,充分认识加快农业发展的重要性,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村经济再创新辉煌的重大举措来对待,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来狠抓落实。
各级领导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区域规划和布局,采取示范、引导的方法推动农民搞好调整,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全镇所有干部都有自己的示范点或联系户,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农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优质服务。以科学的态度,创造性地指导和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满腔的热情真心诚意地关心和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求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地参与和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优质的服务,积极扶持和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保护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本意见自二00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中共遥观镇委员会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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