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1-00043
主题分类:医药管理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1〕23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1-03-14 发布日期:2014-06-18
内容概述:通知就开展春季灭鼠工作作出安排
关于开展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
遥政发〔2011〕23号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加强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协助常州市顺利通过“灭鼠先进城市”复查,控制和降低鼠害密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常州市2011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和区爱卫会的统一部署,镇爱卫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灭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灭鼠时间

全区统一投药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至4月20日。

二、灭鼠范围

村(居)民住宅及辖区内各单位室内外环境、公共绿地、田埂、河岸、公共厕所、垃圾收集房和垃圾中转站周围等场所。

三、灭鼠的方法和要求

1、根据辖区内不同的环境划分成不同的区域,由灭鼠指导员负责指导,采取不同的方法灭鼠;

2、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遥观镇2011年城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根据鼠害情况,适当拆除或改建设置不合理的鼠类不盗食的毒饵站,在适当位置有针对性地增建毒饵站进行投药灭鼠,要重点做好查找鼠洞进行投药和堵塞鼠洞工作;

3、建设、城管、市管、卫生院要及时督促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民工宿舍、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完善防鼠设施,开展灭鼠工作。农林站要做好农村、农田灭鼠工作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镇卫生院要认真做好鼠密度的监测;

4、各单位在做好化学药物控制鼠害的同时,应加强生态控制,通过改善环境、建立和完善建筑物的防鼠设施、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堵鼠洞、断鼠粮等生态措施来减少鼠类栖身场所,达到防制鼠害的目的;

5、爱卫办要组织人员深入社区、村庄、单位,尤其是灭鼠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鼠药能够投放到位,防鼠设施完好有效,灭鼠工作有效开展。

四、灭鼠用药

灭鼠用药由镇爱卫会统一提供,使用杀鼠剂溴鼠灵,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于3月18日前到镇爱卫办领取(村属企业由所在村投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使用违禁杀鼠剂,确保灭鼠工作安全开展,溴鼠灵杀鼠剂的特效解救药为维生素K1。

五、其它事项

各单位应对辖区内的单位、村(居)民区和公共环境认真组织投药前后鼠情调查,做好灭鼠效果评估,于2011年4月22日前将本地开展灭鼠情况和灭鼠前后效果评估书面报镇爱卫办。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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