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蚊蝇密度,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根据《常州市2011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和区爱卫办的要求,决定在我镇全面开展消杀蚊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消杀时间:5月至11月中旬。
2、消杀范围: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内村(居)民住宅区及各单位室内外环境,公共绿地、河岸、窨井、公共厕所、垃圾收集房、垃圾中转站和下水道等场所。
3、消杀方法:外环境主要使用化学杀虫剂,室内尽可能采用物理方法杀灭蚊蝇,可完善安装纱门、纱窗、风帘等设施,使用灭(诱)蚊蝇灯(器)、诱蝇笼、粘蝇纸、蝇拍等工具。
二、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
各行政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消杀蚊蝇工作,要结合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及行业特点,认真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各行业扎实开展消杀蚊蝇工作,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彻底消除蚊蝇孳生地,有效控制和降低蚊蝇的危害。
2、加强指导和督查
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消杀蚊蝇工作。
卫生计生科要加强垃圾收集房、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的管理和药物消杀工作;
建管所、拆迁办要加强建筑、拆迁工地、工地垃圾收集房、工地厕所等卫生设施管理和消杀工作。要重点完善建筑工地食堂、职工宿舍防蚊蝇设施的安装和管理;
市管会要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和消杀制度,各类废弃物做到密闭收集,完善垃圾收集房、公厕的消杀工作;
镇卫生院要加强对餐饮行业、单位食堂等场所的蚊蝇防制设施和消杀工作的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五小”行业蚊蝇消杀工作的监督检查。
镇爱卫办要认真组织协调辖区内的蚊蝇消杀工作,及时落实好蚊蝇消杀药品和器械,做好技术培训及检查督促工作。
3、及时汇总上报
各行政村、社区于11月20日前将本行政村、社区开展的蚊蝇消杀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镇卫生计生科。
4、各行政村、社区于5月17日前到镇卫生计生科领取消杀药品。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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