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遥观镇“十一五”农村改厕工作“回头看”活动工作计划
索 引 号:014133744/2010-00063
主题分类:医药管理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0〕65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0-09-13 发布日期:2014-06-28
内容概述:通知就遥观镇“十一五”农村改厕工作“回头看”作出活动工作计划
遥观镇“十一五”农村改厕工作“回头看”活动工作计划
遥政发〔2010〕65号
 

 

各行政村、社区:

为巩固我镇“十一五”农村改厕工作成果,确保农村新六件实事农村改厕项目得到落实,根据省、市、区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十一五”农村改厕工作“回头看”活动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摸清“十一五”期间我镇农村改厕的情况,重点对改厕中存在的质量、数量和使用效果等问题进行整改,从而保证农村改厕达到质量优良、数据真实、使用有效,真正把政府为民做的实事做实、好事办好,让政府放心、让投入有效、让群众满意。

二、实施步骤

活动分部署准备、自查整改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总体时间安排为9月上旬至12月中旬。

(一)部署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15日。

1、制定活动工作计划,全面部署我镇“回头看”活动;

2、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3、做好“回头看”工作宣传发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9月16日—11月10日。

1、自查:9月25日前完成,以村为单位,对2010年前完成的改厕农户进行全面入户核查,形成本镇、村、户改厕基本情况汇总表(表2、3、4、5)(电子版),9月20日前报镇爱卫办汇总。

2、整改:10月上旬—11月10日。整改阶段是整个“回头看”活动的工作重点,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使用情况不好及数量不实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并落实整改(表5)。

(三)分级验收

1、10月上旬,镇组织全面验收,并将“回头看”情况总结报区爱卫办;

2、10月下旬—11月20日,迎接区爱卫办组织的全面验收;

3、11月初—11月底,迎接市爱卫办组织的市级验收(抽查2个行政村);

4、11月底—12月中旬,迎接省级抽查验收。

三、有关要求

1、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十一五”农村改厕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回头看”活动作为落实2010年全省农村改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中之重,作为实施中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任务,作为确保省政府为民办的实事真正办好办实的大事,作为国家卫生镇长效管理的主要内容,确保“回头看”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按照“回头看”活动的具体方法和要求,以“保证户厕质量合格、改厕数据准确、使用管理良好、不卫生厕所彻底清除、达到卫生防病要求”为根本标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强化指导和监督,严格整改质量,全力抓紧抓好,确保活动按时保质达到目标。

3、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十一五”农村改厕工作“回头看”活动重点是整改。各村、社区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大力抓好整改工作。要按照“质量优、数据实、使用好”的要求,凡是已改厕所没有使用的和存在不卫生厕所、露天粪坑的必须一律取缔,并教会农民正确使用卫生厕所。

4、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各村、社区在做好“回头看”核查整改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农民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卫生户厕使用管理的指导,引导农民积极、科学使用卫生厕所,管好用好卫生厕所,提高改厕防病效果。

5、及时总结交流情况。各村、社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工作进展等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各村、社区在进行入户核查改厕情况的同时,要把征求农户对户厕改造的意见、群众对所改厕所是否满意、是否能正常使用等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并汇总上报。在核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农村改厕的档案资料,建立使用管理长效措施,确保农村改厕持续发挥预防疾病、促进农民健康的作用。

 

附件:1、常州市农村改厕基本情况汇总表(行政村)

      2、常州市农村改厕基本情况汇总表(村民小组)

3、常州市农村改厕基本情况表(农户)

4、常州市“十一五”农村改厕工作“回头看”问题整改一览表

5、常州市爱卫办数据

6、填表说明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6

填表说明

 

1、表2、3、4、5由各村、社区填报,其中“卫生户厕数”一栏可不填;

2、“生态式户厕”一栏指三格式后处理模式,我区不填,“完整下水道式”指安置房、商品房等统一化粪池处理的模式;

3、表中公厕均指水冲式公厕,公厕不能算入户厕;

4、村汇总表必须与市爱卫办形成的数据严格一致(附件5);

5、表5由各村自查后将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一一登记,区、镇、村备案。“落实整改情况”一栏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应说明,如:“户厕未接管使用”对应“接管使用”,“盖板缺损”对应“修补维护”,“仍使用不卫生厕所”对应“取缔不卫生厕所(或按标准改造)”,“取粪不规范”对应“宣传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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