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灭蟑螂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4-00077
主题分类:医药管理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4〕72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4-07-08 发布日期:2014-07-08
内容概述:通知就开展灭蟑螂工作作出安排
关于开展灭蟑螂工作的通知
遥政发〔2014〕72号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城镇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控制和降低蟑螂密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灭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灭蟑范围

全镇村(居)民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各单位(场所)。

二、灭蟑时间

7月1日~7月31日为统一投放药物阶段。

三、灭蟑安全

灭蟑用药有效成分为残杀威,特效解毒药为阿托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灭蟑螂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灭蟑行动,切实加强对灭蟑工作的组织和引导,层层建立责任制,确保全镇灭蟑工作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行动,保证灭蟑工作落到实处,服务民众。

2、综合治理,科学用药。环境防制是蟑螂的根本措施。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环境管理,减少和消灭蟑螂等四害的孳生地。同时,做好灭蟑宣传,要在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域、公共场所等公布蟑情报告电话,在社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居民书》,并安排人员做好《单位告知书》的发放工作。各村、社区对灭蟑药品要妥善保管,避免受潮,并按照常州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除害药品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药品贮存、发放工作。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品,防止出现用药不当导致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检查,长效管理。在灭蟑活动期间,镇爱卫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宣传动员、药物发放及灭蟑效果进行检查,认真督促辖区内有关行业、单位和社区积极开展灭蟑及环境管理活动,对不按规定开展灭蟑活动的单位要依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常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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