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推进绿色、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保护镇村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城镇品质和文明程度,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打造“生态遥观”为目标,以“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共创遥观生态文明”为主题,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为核心,以餐厨垃圾分类收集为突破口,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新体系,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遥观。 二、工作目标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加大设施投入,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完善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分类收集标准体系和长效管理监督考核体系。按照“先点后面、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分步骤、分层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2014年,宋剑湖家园、半岛家园先行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 2015年,宋剑湖家园、半岛家园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基本覆盖,其他村、社区开展分类收集试点。 2016年末,全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投入,保证经费。分类收集工作所需经费以村、社区投入为主。包括:免费提供充足的分类收集专用垃圾袋、垃圾桶等,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加大对分类投放设施的投入,确保分类容器配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分类收运的要求提高作业经费;加大宣传投入,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热情。 (二)加强立制,完善政策。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制度,明确分类收集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奖惩措施等,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和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完善回收网络体系,对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减少一次性餐具、包装垃圾的产生。 (三)加大宣传,广泛参与。结合卫生镇、生态镇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以“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共创遥观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载体,开展有奖征文、知识竞赛、公益广告、志愿者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认识。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知识纳入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协调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纳入绿色社区评比内容,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 (四)统筹规划,完善设施。建立完善分类收运、分类处置设施。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新建项目要充分考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的配套建设。完善分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做好新建项目的选址和环评工作。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使分类垃圾得到科学有效的处置,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质量。加快社区回收网点建设,完善社区回收网络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协调做好回收站点和专用车辆运输管理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4年1月—12月)。2014年7月底前,宋剑湖家园、半岛家园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试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制度。研究制定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考核办法。 制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册、公益广告等宣传材料,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招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指导员,并进行上岗培训,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区域的居民进行指导帮助。 (二)第二阶段(2015年)。宋剑湖家园、半岛家园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基本覆盖,其他村、社区开展分类收集试点。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监督考核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序开展。 (三)第三阶段(2016年)。总结推广宋剑湖家园、半岛家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经验,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全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到2016年末,全镇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遥观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生计生科,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对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量化考核评价,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阶段目标及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顺利实施。对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保质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处分。 (三)加强监督,规范实施。加强对宾馆、餐饮行业、农贸市场等餐厨垃圾分类及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及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监督。加强对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