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加强镇区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44/2013-00060
主题分类:司法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土地管理与征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3-05-17 发布日期:2014-06-14
内容概述:通知就加强镇区综合执法工作作出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镇区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镇区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加大执法的工作力度,切实全面提升镇区面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加强镇区综合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限定区域、扩大领域、相对集中、统筹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整合执法力量。开展区域性综合集中执法,着力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能力。

二、队伍建设

进一步整合我镇交通管理、环境卫生、镇容镇貌、城建规划、国土监察、道路管理等部门的执法力量,成立遥观镇镇区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合执法办”)。

1、综合执法办成员

主任:王  丹

成员:交警中队:李文义、居惠清、居小希、陈俊杰

交 管 所:周  斌

长 效 办:是宇涛

城管中队:原镇区城管协管员20人

2、人员管理

综合执法办设在城管中队。成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人员性质和人事关系不变,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日常工作由阶段性集中大执法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工作时间实施调休制。

三、执法区域

综合执法办主要对镇区范围内的违法现象行使行政处罚权及履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具体区域为南至312国道,西至工业大道,东至剑湖街,北至中吴大道,包括遥观村、东村村、薛墅巷村、留道社区、钱家塘社区、剑湖村的相关区域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四、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综合执法办:负责镇区范围内的日常巡查、集镇和道路容貌管理、“五乱”整治、“两违”整治。加大对镇区超载车辆等违章现象的集中执法和整治。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其它问题进行汇总,流转至相关职能部门限时整改,并验收整改结果。

2、交警中队:负责镇区交通管理,尤其对镇区主干道车辆超载、乱停车等交通违法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和日常管控。

3、交管所:负责镇区摩托车维修场所、车辆清洗管理,国道、省道、市道、县乡道路和镇村道路的保洁管理。

4、建管所:负责建设工地管理、开发商物业管理、市政道路管养等。

5、水利站:负责镇区河道管理。

6、市管会:负责集镇市场内部环境秩序管理。

7、农技农机站:负责镇区绿化管理。

8、环保科:负责镇区河道(塘)水污染管理,以及工业垃圾乱倾倒整治工作。

9、农经站:负责镇区相关村村庄整治管理。

10、长效办:负责镇区的日常保洁管理、除“四害”工作,并对镇区长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11、镇区周边村、社区:负责本村(社区)长效管理日常工作。及时整改综合执法办流转的相关问题。

五、工作内容

1、综合执法办将执法范围划分成若干区域,执法人员分区域定时巡查,白天8:00-18:00每2小时巡查一次,全天巡查不少于6次,发现影响镇容镇貌及公共秩序的现象,立即执法确保镇区管理。

2、综合执法办人员巡查执法时,发现不在执法范围内且不能依靠自身力量整改到位的问题,如河道污染、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绿化管理不到位等,应立即现场拍照并填写整改通知流转单(见附件),经执法办主任签字后流转至相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签收整改单并于3天内负责整改到位。如客观原因3天内不能完成任务的,应向分管长效管理的镇领导提出申请延长整改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周。

3、对于三级平台的流转下来在镇区范围内的区暗访整改问题和镇长效办检查时发现交办的问题,执法办需安排专人每天定时接收,接收后填写整改通知流转单,在综合执法办工作范围的, 3天内整改到位;需其他部门或村(社区)协助的,流转至相关职能部门限时整改。

4、所有的执法整改流转单由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到位后附照片报送综合执法办,由综合执法办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5、对于村、社区管辖范围内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问题,由综合执法办负责整改,按人工及材料成本收取相应工作经费。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镇区综合执法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镇长朱红兴为组长,叶平、陈颖唯、姚鸿、诸立群为副组长,城管中队、交警中队、交管所、卫生计生科、环保科、水利站、市管会、农机农机站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区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沟通、解决有关问题,确保综合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2、密切沟通协调。按照“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要求,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立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召集,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重点解决综合执法疑点、难点问题及重大事项等。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确保执法有效落实。

3、监管处罚并举。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实现监管与执法的有效衔接,消除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应本着“防控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于累计三次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职能部门报告至镇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接受诫勉谈话。

 

 

                         中共武进区遥观镇委员会

                          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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