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遥观镇河道(塘)长效管护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3-00066
主题分类:工业、农业、水利、城建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土地管理与征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3〕86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3-07-10 发布日期:2014-06-16
内容概述:通知就进一步加强遥观镇河道(塘)长效管护作出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遥观镇河道(塘)长效管护的通知
遥政发〔2013〕86号
 

 

各村、社区:

为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新农村环境面貌,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武政办发[2013]8号)的通知。经遥观镇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镇河道长效管护工作。

一、管护资金:

河道管护经费渠道由区、镇二级政府承担。

二、管护目标:

1、河面清洁,无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无大面积和浓密聚集的片块状绿萍,无满河水草,无沉船等。

2、河水洁净,无工业污水、有毒有害物质、畜禽粪便排入河道。

3、河坡整齐清洁,无生活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堆放。

4、强化涉水事务管理检查督促,遏制违法事件的发生,保持河道畅通,无乱占河面、河岸现象,无乱挖乱填河道现象,如有发现及时制止并报告。

三、分级管护:

镇级河道由镇政府负责管护,村级河道(塘)由村、社区负责管护。

四、考核办法:

遥观镇人民政府监督考核全镇河道,由水利(务)站、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公室共同监督检查考核。村级河道(塘)由村、社区负责监督和考核。

1、区级检查中每扣分一次则扣人民币200元,未及时整改双倍扣款;

2、镇级检查中每扣分一次扣人民币100元,未及时整改双倍扣款;

3、被镇级巡查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人民币50元。

4、同时加强监督管护单位(管护员)的意外保险、安全措施等落实情况。

特此通知

                               

 

                              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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