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0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08-00036
主题分类:科技、文化、人事、民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财政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08〕106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08-12-12 发布日期:2014-06-21
内容概述:通知就对全镇各类用人单位进行200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作出安排
关于开展200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遥政发〔2008〕106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常州市武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武劳社[2008]57号《关于开展200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决定自2008年12月20日起对全镇各类用人单位进行200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范围:本镇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

二、审办机构:本镇劳动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所属用人单位的审查。

三、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内容。

(一)招用人员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建立职工名册情况;

(二)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

(三)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情况;

(四)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五)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

(七)依法制定内部劳动保障制度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程序。

此次书面审查采用自查与审查相结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为:

(一)资料发放

2008年12月20日前由各村劳动协管员发放《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等有关资料。

(二)自查整改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查报告书》。

(三)书面审查

各用人单位填写好《审查报告书》后准备好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各村企业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1、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招用人员办理用工登记材料;

3、职工名册;

4、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5、职工工资发放表(2008年10-12月份);

6、《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及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变化汇总表(2008年11月份);

7、劳动合同书或鉴证花名册、劳动合同备案资料;

8、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9、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六、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责任要求。

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过程中,用人单位应提供真实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对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或者单位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由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423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理,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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