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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遥观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2-00108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财政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2〕94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2-08-25 发布日期:2014-06-28
内容概述:通知就开展遥观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作出安排
关于开展遥观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遥政发〔2012〕94号
 

 

各事业单位、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文件的有关精神,我镇定于2012 年8~10月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来源。
  (三)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范围。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清查基准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12年7 月31 日。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遥观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组  长: 朱红兴  镇长
  副组长: 刘  团  副书记

高红鸣  纪委书记
  成  员: 纪检监察审计科、财政分局、资产办、综合科、建管所、土管所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财政所,办公室主任由唐晓源同志兼任。

四、工作原则和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其中:
  (一)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
  (二)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门和镇资产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认定。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2年 8 月 20日~  8 月27日)。
  拟订资产清查的工作实施方案和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二)实施阶段(2012 年8月28日~ 10月25日)。

1.2012 年 8月28日前: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动员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2012 年 9月 10日前:各单位将自查表报送镇财政所汇总。
  3.2012 年 10月20日前:组织清查和核实。

4.2012 年 10月 25日前:镇财政所汇总后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核实认定。
  (三)总结阶段(2012 年 10月25日~ 10 月 31日)。
  根据资产清查结果,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研究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规范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经镇政府同意后,财政及时将清查结果与2012年7月31日各单位账面资产进行核对,并及时进行账户调整。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销制度,并与单位考核挂钩。各单位涉及资产减少时,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0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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