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村办幼儿班财务管理,切实把经费收好、管好、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各村办幼儿班只允许在一个金融部门开设一个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各类经济业务在一个账户内进行核算,银行账户的印鉴必须由村委会公章、村书记和幼儿班记账员私章组成,严格实行印鉴和支票分开保管,不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开支。
2、各村办幼儿班取得的所有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解缴银行基本结算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用、白条抵库等违纪违规行为。。
3、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现金结算限于零星开支和工资及补贴等,对金额较大的支出项目或往来款原则上实行转账支付。
4、各村办幼儿班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0元,村幼儿班使用资金时由村办幼儿班结报员填制用款申请书,经村书记同意批准后,幼儿班记账员方可拨付。各村办幼儿班各项开支要实行预算制报销,凡前期货币资金未结报的,本期用款申请不予办理。
5、各村办幼儿班所有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支出凭证必须签注开支事由,由经办人、幼儿班负责人签字和村书记审批后方能入账。
6、各村办幼儿班收入一律使用镇印制好的“遥观镇XX村幼儿班统一专用收据”。并要设置票证登记簿,对票证领用、发放、销号如实记录,票证由村会计负责保管。用完过后填制销号单。票据由镇农经站统一发放,严禁擅自购买、印制各种票据。票证必须连号连本使用,作废票据要全份保存,并应注明“作废”字样。票证不得跨年度使用,年末对未使用完的票证作剪销作废。
7、镇财政分局与农经站负责各村办幼儿班的财务业务指导及监督。每半年镇组织成员对幼儿班财务进行审计监督。
8、村委应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幼儿班只设结报员。配备的财务人员应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9、各村幼儿班自负盈亏,镇公办幼儿园与村办幼儿班不存在经济往来。
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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