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各类许可证复核(校验)、延续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个体经营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加强公共卫生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决定自即日起对全镇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等单位进行2014年度许可证复核(校验)、延续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验审范围:
1、本镇辖区所有餐饮(包括卤菜店、蛋糕店)、食堂(学校、企事业、工地)等单位。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所有公共场所单位或个人包括(宾馆、旅馆、浴室、舞厅、歌厅、美容、美发店、游泳池、茶座、二次供水、经营面积至100㎡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就餐场所、足浴、水吧SPA、商场超市经营面积在300㎡以上的单位)。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经营、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健康相关产品等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验审条件:
1、从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均须进行2014年度预防性健康检查、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并进行书面考试。
2、大便样本自己送至武进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十楼检验科(凭武进区从业人员肠道送检单办理健康证。)
3、培训:定期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对日常性现场卫生监督不达标或采样检测、监测不合格的单位一律暂缓换证待限期整改到位,采样检测、监测合格后再予换证。
三、换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1月20日——2014年3月30日上午空腹(节假日不办理)。逾期自行到武进区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
2、地点:遥观镇卫生院二楼防保办。(带2013年度各类许可证和健康证)。
四、收费标准:
按苏价[2004]441号、苏财综[2004]141号、苏价医[2010]255号、苏财综[2010]56号、苏财综[2001]82号、苏价费[2001]172号文及区物价局批准的培训收费标准规定:
1、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一律免收年度审查费。
2、健康体检:每人收87元。其中:一般项目检查(胸透、肝功能共22元),肠道带菌检查40元,甲型、戊型肝炎抗体检测25元。
3、餐饮服务、公共场所、学校食堂等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个体业主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及资料费75元/人。具体参照武卫监控[2014]4号文件执行。
4、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苏财综[2008]64号文的有关规定,对登记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及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凭相关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免收本人预防性体检费。
望各单位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两证”验审工作。五月份起区卫生局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逾期未换证的单位(个人)进行查处,直至依法予以取缔。
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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