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遥观镇2014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44/2014-00068
主题分类:医药管理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4〕65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4-01-20 发布日期:2014-01-20
内容概述:对2014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出实施意见
遥观镇2014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
遥政发〔2014〕65号
 

各村、社区、事业单位负责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精神,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苏卫社妇〔2009〕9号 )规定,现就促进我镇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到2014年,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享有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居民免费获得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电子化管理。

2、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疫苗接种。

4、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疟疾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和疟疾病人等进行治疗管理,协助开展食品、饮用水安全与职业卫生监督等。

5、儿童保健。为0-36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3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3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老年人保健。对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卫生监督协管

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对辖区内职业卫生进行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进行安全巡查,对学校卫生开展指导和督查服务,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及时上报并配合处理

11、中医药服务利用

设置中医诊室,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管理服务。

(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我镇继续实施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等项目。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大力培养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农村卫生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的健康干预措施,实行团队服务和责任医师制度,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根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年增加公共卫生投入。2014年按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30元筹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其中村级卫生机构补助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的40%。积极探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业务所需的工作经费根据任务和经费标准确定,由政府根据服务开展情况核拨。

(三)强化工作绩效考核

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以做多少事补多少钱为原则,实行区、镇、村三级考核评价机制。对照区卫生、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方法,明确工作内容、要求、指标及考核评分办法,既从量上要求,又从质上考核。会同区卫生局、财政局对基层服务单位定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与核拨专项补助资金实行挂钩。区财政、卫生、审计部门将对各地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情况实行追踪问效,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使我镇居民真正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镇成立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确保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接受社会监督,逐步使广大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遥观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颖唯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钱忠益    镇人民政府文卫助理

成  员:唐晓源    镇财政局局长

吴晓东    镇卫生院院长

沈刚一    遥观中学校长

徐国荣    遥观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遥观镇卫生院院长办公室,由吴晓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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