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人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武人社〔2014〕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重点是:劳动合同订立、企业职工名册建立、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及内部规章制度建立情况。通过审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区各类企业劳动用工整体情况,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覆盖面,提高入库用人单位书面审查率、入库用人单位增长率和入库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率。
二、审查时间
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5月31日。
三、审查对象
全镇辖区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四、审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情况;
(八)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九)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
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十)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行为;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五、审查程序
此次书面审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和人社部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下载、自查自纠阶段
2014年3月10日起,全镇各用人单位可登录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模块,从事项列表中选择“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或登录武进人力资源网,进入“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模块,两种途径均可查询审查机构、时间、地点、流程等信息。用人单位应准备好审查所需提交的书面材料,下载“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电子表格”并填写完整。同时,对本单位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自查自纠。
(二)用人单位送审阶段
用人单位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工商注册地的镇(街道)人社所或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审查:1、人社部门指定提交的书面材料;2、“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电子表格”(用U盘等工具保存)。审查时,在人社部门领取《书面审查报告书》、《书面审查记录手册》,填写后交人社部门审核。有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应将书面审查相关资料报送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人社部门审查。
(三)人社部门审查阶段
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资料的真实性、逻辑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并按照以下标准评定等级:1、书面材料齐全,无明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形,或存在轻微违法情形及时纠正到位的,定为A级(劳动关系稳定);2、书面材料不齐全,或存在轻微、一般违法情形,经人社部门督促整改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定为B级(一般监管);3、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提交材料、拒不参加书面审查,情节严重的,或审查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劳资纠纷、隐患的,定为C级(重点监察)。
六、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1、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劳务派遣(中介)机构许可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4、职工名册;
5、职工工资发放表(2014年1-2月);
6、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7、2013年度单位职工已休带薪年休假审批登记表;
8、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或合同备案凭据;
9、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领取);
10、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领取);
11、本单位公章。
七、法律责任
在规定时间内,对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并加强日常巡查或重点监察,在一年内不得授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有关的荣誉或者称号。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各行政村(社区)应按照市、区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确总体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指导;充分利用当前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的成果,积极发挥网格、网络的作用,按时、有序地推进此次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二)强化指导服务,扩大书面审查覆盖范围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此次书面审查工作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服务,特别是注重对突发事件较易发生的光伏、服装加工、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2013年度出现过举报投诉情形等重点企业的指导,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指导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进一步扩大书面审查覆盖面,提升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书面审查工作效能
各行政村(社区)应将此次书面审查与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网络平台运行等工作结合起来。可通过“上门”、“请进门”等多种形式,也可以采取预约时间集中审查的方式,特别是对于含多家子公司的集团性质的用人单位,可预约时间集中办理审查;对资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应一次性告知经办人员,尽量缩短办理审查手续的时间,为用人单位提供便利。
(四)落实工作责任,保证书面审查工作质量
各行政村(社区)应认真核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存在轻微、一般违法情形,应督促其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并再一次送交审查。对最终被评定为B级(一般监管)的用人单位,及时下发《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加强监督;对最终被评定为C级(重点监察)的用人单位,应记录在案并及时通报,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严肃处理。
(五)认真分析汇总,提升书面审查管理水平
审查结束后,各行政村(社区)应及时汇总、核对采集的信息,梳理、分析各类情况;将“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电子表格”导入武进区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请于2014年5月20日前完成数据汇总、电子表格导入工作,并将电子表格报送镇人社所。
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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