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观镇遥观村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及受遥观镇党委、政府委托,我们审计组自2014年7月01日起,对你单位傅文俊同志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遥观镇遥观村党总支部书记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组 长:邹利红
副组长:杜志英 杨建良
成 员:卢建娣 杭 莉 朱英曙 朱晓旦
附件:1.审计公示
2.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3.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4.被审计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5.经济责任审计调查表
6.审计实施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4年05月16日
附件1:
关于对遥观村党总支书记傅文俊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
公
示
武进区遥观镇遥观村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2014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受遥观镇党委、政府委托,我审计组定于2014年7月01日-2014年7月03日,对你村书记傅文俊同志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傅文俊同志任遥观村书记期间,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的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14.7.01-2014.10.30
三、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是否依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四、审计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邹利红 88701619 杜志英 88703111
办公地点:遥观镇人民政府纪检监察审计科
五、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积极支持、大力配合,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6日
附件2:
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采取任何形式,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七、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八、不准参加聘用中介机构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接受任何馈赠。
附件3-1:承诺书
承 诺 书
遥观镇纪检监察审计科:
根据审计通知要求,我向审计组提供了《任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现郑重承诺:该报告所反映的内容是真实的。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2:承诺书
承 诺 书
遥观镇纪检监察审计科:
根据审计通知要求,我们向审计组提供了所需资料。现郑重承诺,我们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村委(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3-3:承诺书
承 诺 书
遥观镇纪检监察审计科:
我站向审计组提供了《审计通知书》所列的资料,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帐簿、凭证等会计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也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编制的。
(二)无其它未提供的帐外财务会计资料和帐外资产。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1:傅文俊同志需提供的资料
傅文俊同志需提供的资料
根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请在审计组进点开始工作三日内提供《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任职期间的职责范围、任职时间;
(2)任职期间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
(3)任职期间遥观村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情况、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情况及产生的效果,村级负债以及或有负债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为完成财务收支工作目标所做的工作;
(4)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情况;
(5)其它情况。
附件4-2:傅文俊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签名):
年 月 日
附注:此书面材料自审计实施之日起三日内提交审计组
附件4-3:遥观村委需提供的资料
村委需提供的资料
根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请在审计组进点时提供下列资料:
1、2013年村委年度工作报告;
2、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相关经济事项决定会议记录、纪要;
3、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村级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资料;
4、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资料;
5、傅文俊同志任职期间《 遥观村有关财经工作情况报告》(书面材料)。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村级收入收缴情况。主要反映本级在组织收入及进行投入方面的重大决策,以及抓好增收节支方面的工作情况,村级负债和或有负债情况及消化情况;
(2)集体资产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反映集体资产管理模式、收益处置和保值增值情况;
(3)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主要反映集体资产拍卖款、土地征用补偿费、公积金及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4)加强财务管理情况。主要反映本级对村财务加强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项支出的合理合法性及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村务公开情况,经济合同签订及管理情况等;
(5)维护财经纪律情况;
(6)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4-4:农经站需提供的资料
农经站需提供的资料
1、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村级财务预决算、帐册、凭证、合同资料等有关资料;
2、财务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
3、审计需要的其他资料(根据审计组的要求及时提供)。
附件5:经济责任审计调查表
由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村委和有关部门填列的审计调查表作为本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