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两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我镇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和秸秆下河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时段
夏收(2014年5月26至6月25日)、秋收(10月25日至11月25日)期间,以及其他敏感时段。
二、巡查重点
1、高速公路、高架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
2、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3、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文体设施及城镇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三、区域分工
1、镇环保科与镇农林站、城管中队等部门联合负责对全镇范围内敏感区域开展现场巡查。
2、相关行政村负责对本村内敏感区域开展加密现场巡查及对着火点现场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巡查组织
1、成立由朱红兴为组长,丁坤、朱晓春为副组长,陈建伍、张波、刘伟强、石伟杰、马奕、邵黎明及行政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科,陈建伍兼任办公室主任。
2、全镇秸秆禁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上路巡查,各村、组负责人开展巡查及灭火工作
3、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镇、村秸秆禁烧包干督查、巡查”制,对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划定包干督察区域,指定镇、村包干督查责任人员、巡查人员,做好包干督查工作,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行为。
(二)巡查要求
1、各区域的“督查责任人员”、“巡查人员”手机须24小时开机。
2、各包干督查责任人员须将每天巡查的区域和现场情况进行记录。
3、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及经纬度、焚烧程度、焚烧范围等)做好记录并现场摄像。同时,应及时通知所在地负责人赶赴现场处置,并对处置情况做好记录。
(三)人员值守及信息报送
1、镇环保科将密切关注我镇重大活动,安排专人值班,负责火点信息等传递和处置情况的反馈。24小时值班电话0519-88701003。
2、值班人员接到区环保局通报的火点信息后应及时做好记录,于1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通知所在区域的“督查责任人员”、“巡查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并将信息立即报告秸秆禁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在巡查期间,各巡查人员于每日上午9:00之前将本辖区内前一日巡查及处置情况汇总后报秸秆禁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
4、镇环保科加强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调度,有关情况每周通报一次,重要情况随时通报。在季末通报整个夏收、秋收季节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巡查情况。
(四)预报预警。
镇环保科将密切关注区环境监测站对空气扩散条件较差的天气预测预报的信息,及早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五)严格奖惩
秸秆禁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采取不间断的巡查、督查,纳入年终考核,实施奖惩,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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