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市、区安监局《2009年工作任务》要求,现将我镇制订的危险化学品、冶金行业、非煤矿山(砖瓦企业)、压力管道元件等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2009年遥观镇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2009年遥观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2009年遥观镇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09年遥观镇非煤矿山(砖瓦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遥观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12日
2009年遥观镇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局[2008]42号)和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8]52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去年全镇冶金行业实施分类评估管理的基础上开展09年度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冶金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冶金企业本质安全度。
二、整治目标
2009年,全镇冶金行业要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提高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改善作业环境,促进冶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抓好源头管理,严把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增强事故控制和防范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切实运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装备安全状况、煤气防治、高温熔炼炉金属吊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及铁水、钢水等吊、运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整治重点:发生过火灾、爆炸、触电等事故的企业;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起重、吊运、冶炼、铸造、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部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的情况,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情况;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气等物质隔离防爆措施落实情况,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冶炼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等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预防泄露、中毒、窒息、爆炸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使用氧气、氮气及生产氧气、氮气等危险化学品无证单位;职业危害严重,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企业。
四、时间步骤
1、部署落实阶段:三月份,各村相关单位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及企业自身实际,制订出村和有关企业的专项整治方案。并上报到镇安委会办公室,电话:88707101。
2、全面整治阶段:4月—10月,各村和相关企业要按照上级精神和根据整治实施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全面有序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作好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和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和相关企业自身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整治工作的检查、自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镇安监部门将结合区安监部门的检查验收开展对各村和相关企业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1、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到“三个结合”:结合冶金企业安全监管分级评估进行,结合全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开展,结合全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推进,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村要紧密配合,狠抓落实。
2、突出重点,加强检查。针对我镇冶金行业特点,要突出对钢管生产企业的重点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3、强化基础,推进标准化。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进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提足、用好安全费用,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和灾害防治措施,企业自身要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全面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
4、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严格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企业要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三违”作业等蛮干现象,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5、制订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制订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相关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职工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的培训,防止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出现次生事故。
2009年3月12日
2009年遥观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市、区的工作要求和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方案,特制订遥观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危化品生产企业为整治重点,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为契机,完善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设施,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保证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涉及高危工艺的反应单元;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周边环境比较敏感的化工生产企业。
三、整治措施
1、对涉及高危工艺的反应单元,改变传统的手工操作,实现温度、压力的自动控制,加装报警连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
2、对化工生产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监控或预测预警系统,对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液体储灌安装超液位报警装置。
3、进一步完善“红、橙” 企业生产装置的安全设施,即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和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4、根据上级要求,积极推行《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贯彻《关于建立常州市化工企业专家检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
5、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红、橙”类化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雇主责任保险制度。
6、《氯气使用规范》修订后,涉氯单位要参加贯标学习,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四、进度要求
1、2月3月份部署阶段。
2、4月摸底调查告知企业阶段。在四月底列出整治名单,并告知企业整治内容。
3、5—8月为整治阶段。各村、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治措施,有关企业要对整治提出的问题积极组织,认真整改。
4、9—11月迎接验收。区安监部门组织专家会同乡镇对有关企业逐一验收。对不合格单位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后仍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注销相关证照。
2009年3月12日
2009年遥观镇非煤矿山(砖瓦企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区安监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2009年度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决定2009年度继续开展深化非煤矿山(砖瓦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2009年 “安全生产年”相关工作要求,实现科学、安全发展,加大治理行动力度,加强基础建设,突出重点,整改隐患,促进规范,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监管力度,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大部分砖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发证为契机,加强培训,增加投入,排除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非煤矿山行业(砖瓦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工作进度
(一)部署落实阶段(3月上旬)。各村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辖区的非煤矿山(砖瓦企业)摸清情况,予以告知。
(二)实施整治阶段(3月中旬-10月)。要按照所制订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全面有序推进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2月上旬)。配合区安监局牵头将于11月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以安监部门总牵头,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总结、分析几年来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整治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非煤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专项整治的关键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及时补还欠账,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基础工作,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非煤矿山安全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针对本地非煤矿山的实际,突出粘土开采等重点环节,继续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在夏季、汛期和全国“两会”、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安全大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严格市场准入,落实行政许可。今年6月份,全区有24家砖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要认真做好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变更、延期等动态信息,切实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工作。熟练掌握运用非煤矿山发证信息系统,保持系统正常高效运行。按照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加快整顿矿业秩序和结构调整,促进有序生产经营。
(四)强化基础建设,推进企业达标升级。要督促和指导企业按照标准化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推行安全风险抵押,落实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未达标企业的申报工作。针对标准化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素质。严格安全培训资质管理,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要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两个标准作为今年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2009年3月12日
2009年遥观镇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江苏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质技监特发[2008]4046号)文件精神及《江苏省2008~2009年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实施办法》和市、区的精神要求,现将我镇开展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
3、有关规章、文件
二、整治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中规定的阀门、管子、膨胀节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我镇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进一步查清我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现状,进一步规范压力管道元件的生产和使用,杜绝无证制造和“贴牌”生产行为,杜绝无证企业生产的产品用在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上,切实提高压力管道元件的安全质量水平。
四、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和时间
(一)2009年2月~5月,配合区质监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填写《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现场检查记录》,掌握本地区制造单位的基本情况,督促帮助无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按照现行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领制造许可证。
(二)2009年6月1日~7月底,逐一进行核查,对既没有取得制造许可又没有申请受理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三)对于不作为压力管道元件使用的管道元件,督促制造企业做出书面声明并向用户和社会告知其产品不得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范围,书面声明文件作为产品质量证明材料一同提交买方或用户。
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专项整治工作是2009年常州市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镇各单位要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好,确保在2009年8月底按计划完成全部整治工作。
2009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