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发[2006]123号)的精神,现就我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营造公平竞争、构建和谐遥观、促进个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引导、整治与规范、治标与治本、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完善和巩固“清无”工作长效机制,逐步把无证无照经营户引向规范经营的轨道,促进全镇个私经济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遥观镇市管会。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清无”工作的领导,逐步完善和巩固由政府牵头、部门分工、疏堵联动、综合治理的无证无照查处取缔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立峰 副镇长
副组长:叶 平 纪委副书记
刘建良 横林工商分局分局长
组 员:钱忠益 文教助理
沈建华 物价助理
邹福明 横林工商分局副分局长
唐世平 派出所所长
杨 勇 财政所所长
张福康 城管中队队长
徐生伟 企管站站长
杨国民 文化站站长
戚士忠 交管所所长
邵 林 用电站站长
濮加兴 市管会主任
薛建峰 环保助理
杭小东 卫生院防疫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濮加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要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清无”工作班子,健全“清无”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清无”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镇各相关部门也要健全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联络人员,落实无证无照经营举报电话制度,形成快速联动的“清无”工作机制。
三、工作方法及重点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各部门要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能各司其责,采取“打疏结合、以疏为主、以打促疏、标本兼治”的方式,积极宣传教育,疏导督促办证办照。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环境、侵占资源、干扰公民正常生活的无证无照行为要重点打击,依法予以取缔。
(一)重点行业
1、化工、危化品行业;
2、环境污染行业;
3、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业;
4、文化娱乐(含网吧、游艺)行业;
5、交通运输行业;
6、农资、种子行业;
7、“五小”行业;
8、行业性、区域性加工作坊。
(二)重点区域
1、镇区内主要街道及镇村结合部;
2、无证无照工业集聚区域;
3、各类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重点是柜台租赁者);
4、各村食品经营户。
(三)工作目标
通过疏导规范、集中整治、巩固提高,全面清理全镇无证无照行为,进一步完善和巩固长效机制,使无证无照经营者查处取缔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具体目标: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业有证有照率达到100%;镇区主要街道有证有照率达到100%;有证有照亮证率达到100%;镇区内非主要街道无证无照率控制在5%以内;各村无证无照率控制在8%以内。
四、方法步骤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采取重点整顿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分三个阶段开展。
1、前期摸底调查及疏导办证办照阶段(6月-7月):
镇政府召开“清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运用公益广告、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利用电子屏幕、广播等手段大力宣传,营造“有声有色、人人皆知”的“清无”工作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联络员的作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在该阶段彻底清查本村、社区无证无照情况,并于7月5日前报镇“清无”办公室。对于掌握无证无照经营户逐户上门,户户见底,积极做好疏导办证办照工作。各发证发照部门要积极优化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协税护税办公室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清查、疏导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和经限期整改已具备办证办照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依法办证办照。
2、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8月-10月):
我镇各部门、各村、社区对整治辖区和监管行业中多发性、群体性、多年持续性的无证无照经营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内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实施统一排查,着重规范食品生产销售、游戏室、药店及诊所、学校内及周边无照经营店、废旧金属回收等行业,对经限期整改仍不具备办证办照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由镇统一组织,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取缔。
遥观镇人民政府
200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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