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2-00039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重点工作 遥观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2〕134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2-12-20 发布日期:2014-06-12
内容概述:通知就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
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遥政发〔2012〕134号
 

 

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冬季风干物燥,恶劣天气增多,加之岁末年初市场需求旺盛、公共活动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历来是事故易发和多发时期。为切实做好今年冬季和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冬季和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和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武安办发〔2012〕38 号《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做好冬季和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分析本行政村、社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冬季安全工作特点,结合日常工作深入研究和排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各级监管责任,力求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真正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隐患排查,强化整改落实

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迅速采取行动,全面开展冬季和节前安全检查,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对大型商场、集贸市场、人员密集场所、渡口、烟花爆竹经营点、液化气贮配站及供应点和各类危险品仓库、水电气等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检查。要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同时,对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对那些隐患久拖不改,有章不循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及领导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日常监管,突出防范重点

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是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针对性安全措施。化工企业要注意防止容器、管道冻裂、堵塞而发生泄漏、爆炸事故;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措施,克服冰冻、雪霜等不利气候条件,加强脚手架、井字架和施工机械安全性能的检查;轻纺、交通运输等其它企业也要针对冬季特点,落实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安监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冬季和节前烟花爆竹旺季的安全监管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建管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和燃气管道的安全监管狠抓隐患整改;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水上运输、渡口的管理力度,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重点危险桥梁要加强巡查防范,严防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要继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实施,搞好火灾隐患普查,不断解决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采取必要的形式,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人员,特别是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三违”现象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措施,积极开展企业达标活动,大力提高企业员工队伍素质,从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入手,营造安全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搞好冬季安全生产的社会化宣传工作,把安全生产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五、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超前防范、有效应对,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健全快速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准备工作,保证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安全信息沟通协调工作。

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接此通知后,请结合本行政村、社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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