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的重要性
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摸清我镇范围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主要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争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新优势,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的重点就是要以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底数为主,辅之以其他必要的内容。
二、普查范围、对象和时间
(一)普查范围和对象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我镇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登记和调查。
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开采辅助活动、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这社会组织。
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办法》和普查规定的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进行界定。
保证基本单位的不重不漏,结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二)普查时点和时期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通力协作,切实抓好普查的组织实施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普查的各项工作。
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要相应组建经济普查工作班子,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高质量地完成本辖区内的普查任务。按照普查任务的时间节点,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8月8日前,组建普查工作班子(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名),名单上报镇普查办公室。
附件:《行政村、社区经济普查工作人员情况表》
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31日
附件:
. 村(社区)经济普查工作人员名单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分管领导
|
|
|
|
|
|
业务负责人
|
|
|
|
|
|
工作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