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二0一二年度各类许可证、健康证验审换证工作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2-0004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2〕8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2-01-15 发布日期:2014-06-18
内容概述:通知就开展二0一二年度各类许可证、健康证验审换证工作作出安排
关于开展二0一二年度各类许可证、健康证验审换证工作通知
遥政发〔2012〕8号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个体经营户: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加强公共卫生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决定自即日起对全镇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等经营单位进行2012年度各类许可证、健康证验审换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验审范围:

1、本镇辖区内所有餐饮(包括卤菜店、蛋糕店)、食堂(学校、企事业、工地)等单位。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所有公共场所单位或个人包括(宾馆、浴室、舞厅、歌厅、美容、美发店、游泳池、自来水厂、旅馆、网吧、茶座、二次供水、经营面积≥300m2商场(超市),营业面积≥100 m2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餐厅、足浴、水吧SPA)等单位。

3、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经营、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健康相关产品等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验审条件:

1、从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均须进行2012年度预防性健康检查、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并进行书面考试。

2、大便样本自己送至武进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十楼检验科(湖塘曲棍球场旁边,凭武进区从业人员肠道送检单办理健康证。)

3、培训:定期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对日常性现场卫生监督不达标或采样检测、监测不合格的单位一律暂缓换证待限期整改到位,采样检测、监测合格后再予换证。

三、换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2月1日——2012年3月30日上午空腹(节假日不办理)。逾期自行到武进区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

2、地点:遥观镇卫生院二楼防保办。(带2011年度各类许可证和健康证)。

四、收费标准:

按苏价(2004)441号、苏财综(2004)141号、常价费(2005)10号文及区物价局批准的培训收费标准规定:

1、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一律免收年度审查费。

2、健康体检:每人收87元。其中:一般项目检查(胸透、肝功能共22元),肠道带菌检查40元,甲型、戊型肝炎抗体检测25元。

3、所有从业人员培训、资料费24元/人。

4、公共场所人员需另加收梅毒血清检测费20元、艾滋病(HIV)抗体检测费40元。

5、餐饮服务、公共场所、学校食堂等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个体业主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及资料费75元/人。具体参照武卫监控[2012]1号文件执行。

6、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苏财综(2008)64号文的有关规定,对登记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及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凭相关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免收本人预防性体检费。

望各单位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两证”验审工作。五月份起区卫生局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逾期未换证的单位(个人)进行查处,直至依法予以取缔。

            

       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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