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
根据武进区人民政府[2009]5号和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6号文件精神,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郑全伟任组长,曹志伟、周国听任副组长。成员:徐文兴、唐世平、杨勇、沈建华、杜志英、黄玉茹和各行政村(社区)支部书记,负责对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周国听任办公室主任,刘惠玉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分析情况,研究有关工作问题。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参保、办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各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办理,各行政村(社区)村委主任、村会计、妇女主任(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本行政村、社区参保对象的参保手续办理和数据采集、录入电脑等工作。
三、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从4月1日-4月8日为动员培训阶段,4月9日―4月20日为宣传摸底阶段,4月21日―5月10日为登记建档阶段,5月11日―6月15日为办理参保阶段,6月16日―6月25日前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证阶段。
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参保对象、缴费办法、享 受待遇和实施时间按武进区人民政府[2009]5号《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6号《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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