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06-00022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06〕023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06-04-07 发布日期:2014-06-20
内容概述: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遥政发〔2006〕023号
 

 

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遥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遥观实现“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在遥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安全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精神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执法检查时间

2006年4月中旬至5月底。

三、执法检查对象和内容

以化工、冶金、机械、纺织等行业为检查重点,主要检查企业对《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对生产企业的领证持证情况及安全许可证范围执行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台账记录情况,职工“三级教育”完成情况,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等。

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对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无资格证或证已过期没有参加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特种作业。

执法检查时,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将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而防范措施不到位的,将加重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将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或报请政府予以关闭。

在执法过程中,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被罚款单位要及时缴纳到位,对拒不交的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遥观镇人民政府

                               遥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00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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