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迎接国家卫生镇省级调研,保证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镇政府决定在节前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粮油、水果、蔬菜、饮料、酒类、月饼、乳制品、水产品、肉类食品、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检查,重点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不合格食品依法予以召回或销毁。
2、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食品经销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执行情况,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加强对农村地区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日常监管。
3、针对节日期间各种宴会、聚餐相对集中的特点,将餐饮消费列为监管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建筑工地和学校食堂及宾馆、酒店等餐饮单位,督促其进一步改善卫生状况,有效规范食品原料进货行为;加大对食品加工及贮存、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除食物中毒隐患。
4、加强节日农村自办家宴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加强现场指导监督。
二、检查分工
1、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检查遥观镇区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饭店、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
2、卫生监督组(创卫专业工作组)和遥观社区负责检查遥观镇区的小吃店、副食品店、小摊点等场所,遥观社区做好辖区内居民自办家宴的登记备案工作。
3、剑湖社区负责检查剑湖街的农贸市场、超市、饭店、小吃店、副食品店、小摊点等场所,做好辖区内居民自办家宴的登记备案工作。
4、剑苑社区负责检查本社区的超市、饭店、小吃店、副食品店、小摊点等场所,做好辖区内居民自办家宴的登记备案工作。
5、各行政村负责检查本村范围内的超市、饭店、小吃店、副食品店、小摊点等场所,做好辖区内居民自办家宴的登记备案工作。
三、检查时间
2009年9月25日开始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节日食品安全。
2、各村、社区于10月9日前将检查的有关表格和检查情况报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遥观镇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表
2、遥观镇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情况记录表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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