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全镇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09-00050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09〕108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09-09-24 发布日期:2014-06-27
内容概述:通知就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全镇食品安全检查作出安排
关于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全镇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遥政发〔2009〕108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迎接国家卫生镇省级调研,保证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镇政府决定在节前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粮油、水果、蔬菜、饮料、酒类、月饼、乳制品、水产品、肉类食品、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检查,重点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不合格食品依法予以召回或销毁。

2、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食品经销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执行情况,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加强对农村地区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日常监管。

3、针对节日期间各种宴会、聚餐相对集中的特点,将餐饮消费列为监管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建筑工地和学校食堂及宾馆、酒店等餐饮单位,督促其进一步改善卫生状况,有效规范食品原料进货行为;加大对食品加工及贮存、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除食物中毒隐患。

4、加强节日农村自办家宴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加强现场指导监督。

二、检查分工

1、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检查遥观镇区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饭店、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

2、卫生监督组(创卫专业工作组)和遥观社区负责检查遥观镇区的小吃店、副食品店、小摊点等场所,遥观社区做好辖区内居民自办家宴的登记备案工作。

3、剑湖社区负责检查剑湖街的农贸市场、超市、饭店、小吃店、副食品店、小摊点等场所,做好辖区内居民自办家宴的登记备案工作。

4、剑苑社区负责检查本社区的超市、饭店、小吃店、副食品店、小摊点等场所,做好辖区内居民自办家宴的登记备案工作。

5、各行政村负责检查本村范围内的超市、饭店、小吃店、副食品店、小摊点等场所,做好辖区内居民自办家宴的登记备案工作。

三、检查时间

2009年9月25日开始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节日食品安全。

2、各村、社区于10月9日前将检查的有关表格和检查情况报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遥观镇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表

  2、遥观镇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情况记录表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详细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213025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519-89863000   行政审批服务热线:0519-687621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微博 微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