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省、市、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镇食品消费和产业发展特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全镇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全镇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1、农产品生产环节
责任单位:农林站、兽医站
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重点加强农药、兽药、渔药、抗生素、激素、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在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开展饲料生产企业清理整顿。打击非法经销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行为。加强生鲜奶站指导管理,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以蔬菜为主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主要畜产品违禁药物检出率控制在2%以下,水产品药残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食品生产环节
责任单位:企管站、卫生服务中心
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尤其是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督促指导,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食品流通环节
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市管委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其他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监督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落实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等方面的审查、管理、检查。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实施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提高食品流通环节统一配送率。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进一步加大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力度。镇区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全镇小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消费者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率100%。
4、餐饮消费环节
责任单位:卫生服务中心、各行政村、社区
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各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许可发证条件,建立健全企业档案。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落实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负责人,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和各项卫生规范,继续推行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加强对学校食堂、小饮食店、建筑工地食堂、企业食堂等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强化对农村家宴举办的指导,严格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加大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制售卤味熟食、冷荤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采购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行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应实施的餐饮单位100%纳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持有率达到100%。
5、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责任单位:农林站、企管站、市管委、卫生服务中心
继续按照《武进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供应渠道。以蛋糕生产、鲜榨果汁等行业为重点,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进货检验和使用控制。严肃查处在火锅、卤菜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6、打击私屠滥宰和白酒制假售假
责任单位:市管委、农林站
加大对私屠滥宰窝点的检查、整治力度。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禁止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上市交易。严格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酒类流通随附单查验力度,完善酒类商品溯源制度,加强违规经营散装白酒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标识规定、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商品商标和名称等行为,严厉打击用甲醇、工业酒精和工业合成乙醇勾兑、冒充白酒的违法行为。
7、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市管委、卫生服务中心
巩固2008年底至2009年初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继续沿用有关职责分工和措施办法,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加大对虚假违法宣传广告整治力度。
三、以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整顿为抓手,落实各项整顿任务
1、抓好行政村和镇村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行政村和镇村结合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域,是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源头,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点地区,更是家宴监管的薄弱地区,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的基础上,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紧密结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工作,积极建设“标准化农家店”、“规范食品店”、“规范餐饮店”,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2、抓好重点场所的整顿。抓好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学校食堂和等重点场所的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行为,严肃查处制造、使用虚假食品产品标识和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的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
3、抓好重点时段的整顿。针对食品安全季节性特点,要统筹安排全年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两考(中考、高考)、夏季,两会、经贸洽谈会,国庆、中秋等重点时段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完善应急措施,确保全镇重要活动、重要时段期间的食品安全。
四、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
利用一年多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我镇食品安全整顿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2月)。一是镇成立以镇政府分管镇长为组长,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二是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充分调动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各类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食品生产经营者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自觉守法经营。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0年3月-10月)。一是集中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加大对重点品种,特别是提高对风险食品的抽验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与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衔接,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食品安全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及时将整治信息、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以及重大典型案件报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三是集中执法力量,整合执法资源,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解决整治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四是定时召开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前段时间整顿的成效,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整顿工作的重点;五是及时做好清理整顿阶段的总结。
(三)规范巩固阶段(2010年11月-12月)。一是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快速追查溯源机制;二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记录;三是组织督促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教育,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涉食单位责任和守法意识;四是认真全面做好整顿工作总结。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的经常性督促检查,经常对照整顿工作所确定的目标,及时检查进展情况。要把整顿规范与促进发展、专项检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积极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镇政府将对全镇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整顿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整顿活动中整顿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遥观镇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遥观镇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颖唯
副组长:钱忠益
成 员:吴晓东 濮加兴 徐惠民 蒋国俊 徐生伟
唐晓源 张福康 唐世平 周亚江 谢正元
黄建国 杜岳平 董银焕 周永军 金国平
徐雪伟 居国清 刘华伟 吴建洪 陶忆忠
戚建平 李胜伟 方产祥 邹 文 杨鸣豪
王 赟 杜骏华 徐生焕 梅惠兴 徐仁苟
杜松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