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44/2009-0009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09〕106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09-09-21 发布日期:2014-06-28
内容概述:通知就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作出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的实施意见
遥政发〔2009〕10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筑牢社会治安防范基础,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重在防范的理念,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预防犯罪、压降案件上;始终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认识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和城镇形象明显提升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力抓手,和、也是深化平安创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遥观的必然要求。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进下壮大义务巡防队伍,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使基层收集报告治安信息、发现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能力明显增强,为公安机关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撑,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不断提升。

(二)通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更加广泛地宣传教授防范知识,使广大群众自防意识明显增强,单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协调发展,带动更多群众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通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使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和责任进一步落实,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形成人民群众帮警助警的良好局面,警民关系更加融洽。

三、力量建设

义务巡防力量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发云贵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义务巡防队员发展对象和布局,重点抓好三支力量的建设:一是社区村庄义务巡逻力量。主要由社区村组干部、治安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退休人员等组成。原则上每个村(居)委组建一支义务巡防队伍,人数由各村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各个安置小区应由物管部门和业主参与相应成立义务巡防队伍,在居民小区推广院长、楼长制。二是街头路面流动协防力量。主要由出租车司机、环卫保洁员、送报员、水、

电抄表员组成。流动协防力量主要由镇派出所掌握,根据其职能成立5支流动协防队伍;三是场所部位治安守望力量。主要由单位内部保卫人员、加油站员工、沿街店面业主等组成。主要是镇区的银行金融系统、大型超市、镇有关学校和卫生院、镇属企业和重要的事业单位和部门应根据其需要,相应成立治安守望队伍。义务巡防队员根据自身条件,分别参与保村护院、邻里守望、治守协防、防范宣传等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治安信息、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四、主要任务

(一)广泛动员,统筹推进。各单位要通过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内部发动,大力宣传开展义务巡防的重要意义,采取单位组织发动,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加义务巡防活动,掀起建设热潮。同时各基层单位和派出所要认真把关,明确标准,严格条件,尽可能多地把愿意参加义务巡防的人员吸收到队伍中来。对各类义务巡防队员,除职业特殊或其他原因不宜佩戴红袖标外,均由公安机关统一配发红袖标。

(二)建立平台,发挥效能。由派出所建立义务巡防队员管理系统和“短信阵控平台”,将队员的手机和小灵通号码录入平台,分类编组,及时发送预警信息,引导义务巡防队员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并针对案件高发时段、路段、类型,向在相应时段、路段工作的义务巡防队员发送提示短信,提醒他们注意发现报告。将义务巡防力量建成掌握治安动态、加强防范控制的“观察点”、“流动哨”和“千里眼”、“顺风耳”。

各单位将自愿参加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的《遥观镇村(社区)义务巡防队花名册》、《遥观镇街头路面流动巡防队花名册》及《遥观镇场所部位治安守望队花名册》一式两份于9月30日前分别报镇综治办和派出所。

(三)抓好结合,严密设防。一要坚持专业巡防与义务巡防相结合,统筹安排义务巡防力量的布局,将义务巡防力量安排到专业巡防力量相对较少的路段、部位,做到信息互通、力量互动、工作互补,减少防范盲区,有效挤压罪犯。二要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在扎实推进群众性义务巡防工作的同时,通过广泛开展防范宣传,促进技防、物防的普及,形成人防、技防、物防“三防”并进的格局。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组织管理制度。镇派出所是义务巡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镇义务巡防队员基本台账,对义务巡防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对义务巡防队员报告的重要情况及时查证处置,并会同有关部门直接建设和管理街头路面流动协防力量;社区村庄义务巡防力量、场所部位治安守望力量原则上由各社区村庄、各场所部位所在单位分别建设和管理,其队员需经派出所审核登记,并接受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二是教育培训制度。派出所要对义务巡防队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交任务、教方法、明要求,提高他们发现识别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能力,提醒他们应当注意的事项,加强自我保护。三是互动交流制度。社区、巡防民警要结合日常工作,经常走访义务队员,通报辖区治安情况,加强沟通,加深感情,增进对公安机关的理解信任。四是考核奖励制度。将依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表彰奖励提供治安信息有功人员暂行办法》和《常州市武进区治安信息员奖励办法》实行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案件、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有效防止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镇成立由副镇长曹志伟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唐世平、综治办副主任叶华洁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红袖标工程”工作。相关单位要相互联系沟通、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巡防力量的建设、管理能力,不断完善和深化义务巡防工作。镇综治办、派出所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通报交流情况,分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针对性措施。

(二)严格检查考核。镇综治办将把“红袖标标工程”建设作为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检查督导。相关部门要对义务巡防队员佩戴红袖标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监督。镇综治办、派出所每半年将对开展义务巡防工作进行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落实。

(三)注重典型引导。各部门要对在组建巡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引导派出所民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提高群众工作本领,用亲民爱民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善于总结在建设、管理和使用义务巡防队伍过程中探索积累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及时予以宣传推广。

 

遥观镇人民政府

200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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