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社区)、有关事业单位、全体规模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为搞好我镇的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根据苏政办发[2009]104号、常政办发[2009]113号和武政办发[2009]118号《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的
R&D资源清查是指科技科研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各级政府对科技、科研活动的扶持政策。通过清查摸清基础状况,规范科技统计,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为制订“十二五”规划、监测和评估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提供依据。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涉及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制造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及商务服务业、科学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备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清查的时间及进度安排
这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
具体时间:
12月20日以前完成调查工作布置和调查员培训;
2010年1—2月基层调查;
3月15日以前完成调查资料上报和审核;
3月15日—4月份微机输入;10月发布清查数据。
四、清查的组织实施和经费保障
由镇统计和科技环保部门牵头,会同企管、农业、文卫、水利等部门组织实施。组建遥观镇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办公室(名单附后)。各行政村要指定人员负责清查工作。
按上级文件要求,镇级清查经费列入年度镇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村级、各清查对象承担本村、本单位的所需开支。
五、工作要求
这次清查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难度大,各部门、各村、企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高质量地完成这次清查任务。
遥观镇人民政府
200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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