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遥观镇村、社区环卫保洁费管理意见(试行)
索 引 号:014133744/2011-00073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1〕63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1-08-29 发布日期:2014-06-28
内容概述:制定遥观镇村、社区环卫保洁费管理意见(试行)
遥观镇村、社区环卫保洁费管理意见(试行)
遥政发〔2011〕63号
 

 

各行政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力度,增强保洁队伍的工作责任性,充分发挥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率,现就村、社区环卫保洁费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社区的环卫保洁费实行镇、村两级考核发放的办法,镇、村两级要按照镇政府2011年1号文件精神,加强环境长效管理,严格考核标准,切实开展考核工作。

二、环卫保洁费支付要求、办法:

1、村、社区依据镇、村两级按月对环境长效管理的考核结果支付环卫保洁费用,支付的环卫保洁费必须在各自考核结果中先扣除镇考核扣减部分后再予支付。

2、镇以各村、社区与环卫保洁队伍签订的保洁协议金额的月平均额为考核基数,按考核得分分4档考核。(各村、社区全年保洁费附后)

(1)第一层次的芳庄、印墅、留道、钱家塘社区及洪庄、剑湖村月考评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按村、社区考核结果支付保洁费用;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下的,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按得分情况分档扣减当月保洁费用。其中:90-85分(含85分)的,扣减当月保洁协议金额的5%;85-80分(含80分)的,扣减当月保洁协议金额的10%;80分以下的,扣减当月保洁协议金额的15%。

(2)第二层次的其余13个村月考评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按村考核结果支付保洁费用;月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的,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按得分情况分档扣减当月保洁费用。其中:85-80分(含80分)的,扣减当月保洁协议金额的5%;80-75分(含75分)的,扣减当月保洁协议金额的10%;75分以下的,扣减当月保洁协议金额的15%。

3、村、社区保洁费支付手续:各村、社区在支付保洁费前应先由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遥观镇村、社区保洁费支付审批单附后)

4、村、社区各自考核得分连续3个月高于镇考核得分的,当月扣减村、社区环境长效管理督查考评组组长、副组长年薪报酬500元,其余管理人员由各村、社区按上述标准相应考核。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村、社区保洁费用实行镇、村两级考核是我镇加强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提供了必要的保障,确保有限的资金都用在刀口上;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参与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我镇的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2、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对保洁队伍的管理,对保洁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要认真做好保洁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每一位保洁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升保洁队伍素质,提高保洁质量。各村、社区要按照本管理意见制定和完善与保洁队伍的考核办法。

3、认真考核,阳光操作。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制定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落实考核制度,不做表面文章,同时,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评督查组在开展检查、考评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各村、社区存在的问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及时指导、督促相关村、社区做好整改工作。

4、该意见自2011年9月起试行,由镇经管站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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