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遥观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1-00100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1〕51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1-06-16 发布日期:2014-06-28
内容概述:通知就遥观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遥观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遥政发〔2011〕51号
 

 

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现把《遥观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遥观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为认真吸取“6.11”较大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6月12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武进区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情况,制定遥观镇集中开展大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安委会主任曹志伟任组长,陈立峰副镇长、高红鸣副镇长、姚鸿副镇长、叶平副镇长为副组长,宣传、纪检监察、安监、公安、工会、经发、建管、交管、卫生计生、交警、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科。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迅速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联络员,立即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宣传发动

迅速召开会议,通报6.11事故情况,传达省、市、区领导批示、指示,及时把我镇开展大检查工作布置贯彻下去。利用短信平台、信息简报信息公开,通过张贴宣传画、宣传单等向企业和群众广泛宣传煤气及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预防知识和自我救护、应急知识。

三、时间安排

6月15日—7月中旬。

四、检查步骤

1、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所有力量,对本单位所有生产作业场所、工艺、设施设备、作业流程、作业岗位以及各类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制度落实、遵守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进一步明确岗位、班组、车间、科室、公司厂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监管网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2、条块检查:成立工业、农业、镇村建设、社会事务、商贸服务五个检查组。由各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各部门指定人员人员参加;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门检查组;各检查组要对本条线、本辖区的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开展检查

3、在企业自查、条块检查的基础上,做好区安委会对大检查工作的督查。

五、检查重点

1、开展危化、冶金、机械铸造、有色、烟花爆竹、涉污涉硫以及可能产生粉尘爆炸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

2、开展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

3、开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检查。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一票否决制”、“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

2、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达到三个100%:要确保本次大检查达到企业自查要达100%,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抽查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采取强力措施落实整改;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定时间、定措施、定标准、定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根治的事故隐患,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镇安委会负责制订打击“三非”专项工作方案。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严格信息上报制度,各单位要及时把大检查中的各项工作上报到镇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

 

单位(盖章):

 

 

小组成员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手 机

组  长

 

 

 

 

副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联络员姓名:        联系电话:       QQ号或电子邮箱:

 

此表尽快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安监科)一份,自留一份 。联系电话8870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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