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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遥观镇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镇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33744/2012-00060
主题分类:医药管理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2〕89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2-07-31 发布日期:2014-06-28
内容概述:通知就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镇作出实施方案
遥观镇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镇实施方案
遥政发〔2012〕89号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镇、社区、村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行业的积极性,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和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氛围,普及健康素养知识,提供健康行为指导,培养全镇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创建步骤

坚持“典型引路、分批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示范创建活动,带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展开。

1、到2012年底,全镇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洪庄社区、芳庄社区、印墅社区、留道社区、钱家塘社区、渔庄村、东村村、前杨村等建成示范社区;遥观初级中学、剑湖实验学校、遥观中心小学、新街小学、南塘桥小学、遥观中心幼儿园、剑湖幼儿园等建成示范单位和示范食堂;得园酒店、盛唐年华酒店、满堂红酒店、希喜酒楼等建成示范餐厅。

2、2013年,全镇其余的村、社区建成示范社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成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

三、示范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示范社区

村、社区作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实施主体,应建章立制,健全行动组织管理网络,建立良好的政策、资源和舆论等支持性环境;辖区内社区和单位广泛参与,社区参与率不低于50%,单位参与率不低于3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干预活动。

1、社区

(1)环境整洁,有固定的宣传栏、橱窗等健康教育窗口开展相关知识宣传,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2)有促进身体活动的专门场地和多种活动设施;

(3)有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5种以上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有身高体重计、腰围尺、壁挂BMI尺、膳食宝塔挂图等设施,有控油、限盐等支持工具展示;

(4)每年为每户居民发放1种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

(5)每年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如知识竞赛、健康膳食设计比赛、健身比赛、健康家庭评选等;

(6)每年组织开展4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

(7)社区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

2、单位

(1)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2)建立工间操制度,每天活动2次,每次至少15分钟;

(3)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计步器等);

(4)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定期开展辖区居民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调查,统计分析居民主要慢性病问题;

(2)结合卫生宣传日,深入社区开展健康教育;

(3)为前来就诊的慢性病高危人群或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处方;

(4)利用电视机、音像设备为前来就诊的居民播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片;

(5)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和个人健康档案,社区居民建档率不低于60%;

(6)有辖区居民疾病谱和名单,成立社区健康生活方式俱乐部,定期组织开展健康干预活动;

(7)对辖区内高血压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示范单位

职工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可作为示范单位创建实施主体,应健全组织管理网络,制定健康相关政策,建立支持性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1、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和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

2、建立工间操制度,每天活动2次,每次至少15分钟;

3、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展示行动支持工具和食物能量模型;

4、开展爬山、体育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4次;

5、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计步器等);

6、职工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7、组建2个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羽毛球队;

8、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2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每年为职工进行1次体检,使职工掌握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

9、有条件的单位,设立一个“健康加油站”,配备自动血压计、身高体重计、腰围尺等设备,方便职工随时监测血压和体重状况,同时配发超重(肥胖)、高血压控制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

(三)示范食堂(餐厅)

提供300人以上就餐的单位食堂或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餐饮单位作为创建实施主体,应健全组织管理网络,加强人员技能培训,营造食堂(餐厅)良好的创建环境,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1、基本条件

参加示范创建的食堂(餐厅)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且达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B级以上,有效执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人员培养及能力要求

(1)培养营养配餐专业人员,负责营养配餐和管理。不断提高加工、配料、营养销售和指导的自觉性、正确性和科学性;

(2)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

(3)厨师应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4)开展职工营养健康厨艺比赛、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职工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3、食堂(餐厅)环境

(1)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就餐人员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2)利用桌布、餐具包装等途径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

(3)食堂(餐厅)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

4、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提供并鼓励奶类、豆类、新鲜果蔬消费,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就餐人员选择;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6克/人.天)的标准;

(3)工作人员引导顾客选择低盐少油膳食;

(4)菜谱标示菜谱能量,有条件的餐厅可标注各类营养成分,服务人员能主动介绍菜品营养特点,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膳食。把新鲜水果、奶类和饮用水作为餐厅供应的一部分;

(5)菜谱中有供不同人数食用的平衡膳食套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多部门参与

成立遥观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爱卫办主任任副组长,文广教体科、团委、妇联、工会、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爱卫办,钱忠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爱卫办、卫生院有关人员组成。爱卫办要负责“行动”创建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要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共同开展“行动”创建活动,形成政府支撑、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合力创建的氛围。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吸纳社区、单位的积极分子形成工作团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深入宣传动员,形成居民积极参与“行动”示范社区、单位、食堂、餐厅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各方资源,加强技术指导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要与其他领域的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有效利用各方资源,特别要与卫生镇村、文明单位、生态镇村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府搭建平台,将示范创建纳入政府推动的创建活动中,既丰富各项创建活动内容,又借力实现示范创建的目的。同时,卫生院要组织技术力量为示范创建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要建立培训和指导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社区、单位、食堂、餐厅的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行动执行能力。

(三)建立督导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镇“行动”办将对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跟踪进度,围绕政策支持、经费投入、部门协作、技术指导等方面组织督查。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及其效果,提升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的影响力、认同感和竞争力,使示范创建工作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附:遥观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遥观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颖唯    副镇长

副组长:钱忠益    卫生计生科科长

成  员:杨国民    文广教体科科长

        李婧玉    镇团委书记

        黄玉茹    镇妇联主席

        张  波    镇工会主席

        吴晓东    镇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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