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09年回流企业工作的考核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44/2009-0011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09〕14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09-01-08 发布日期:2014-06-28
内容概述:通知就回流企业工作作出考核意见
关于做好2009年回流企业工作的考核意见
遥政发〔2009〕14号
 

 

各村:

为进一步做好回流企业的工作,促进本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村级做好回流企业工作提出如下考核意见:

一、明确责任,成立班子。要成立村回流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做好回流企业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总支(党委)书记任组长,村主任和村会计为成员。

二、明确目标,完成任务。镇政府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下达2009年回流企业的目标任务,凡涉及的村要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

三、明确奖惩,注重实效。根据回流企业工作的实绩给予奖惩,回流一个年开票销售亿元以上企业奖励2万元。回流一个年开票销售5000万元以上企业奖励1.5万元。回流一个年开票销售3000万元以上企业奖励1.2万元。回流一个年开票销售1000万元以上企业奖励1万元。回流一个年开票销售100万元以上企业奖励0.5万元。回流一个年开票销售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奖励0.3万元,奖金发给村领导小组成员。完不成下达任务在村定员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中给予扣1-5分,完成任务加5分。

四、对未回流企业的土地年租金未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在村定员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中扣2—5分。

五、本考核意见由镇专项服务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考核后报镇政府批准兑现。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实施。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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