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遥观镇开展常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0-00073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0〕79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0-10-22 发布日期:2014-06-28
内容概述:通知就开展常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督查迎检工作作出安排
关于遥观镇开展常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遥政发〔2010〕79号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常州市冲刺国家生态市六十天行动方案》,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市环保局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监察局定于9月、10月、11月对我区开展三次生态市创建工作集中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常州市环保在行动”考核内容。

同时,区委、区政府将抽调宣传部、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城管局成员组成督查组自9月16日起对我区生态创建工作分片进行督查。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遥观镇关于〈常州市冲刺国家生态市六十天行动方案〉督查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1. 请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认真对照《遥观镇关于〈常州市冲刺国家生态市六十天行动方案〉督查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整改、整体推进。
  2. 请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督查联络人员,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督查迎检工作。

 

 

附件1:遥观镇关于《常州市冲刺国家生态市六十天行动方案》督查整改实施方案

附件2:遥观镇关于《常州市冲刺国家生态市六十天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3:镇容村貌“大会战”督查表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遥观镇关于《常州市冲刺国家生态市六十天行动方案》

督查整改实施方案

 

常州市环保局于10月15日对我镇开展《常州市冲刺国家生态市六十天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村民旧房立成未涂白出新、环境卫生不到位、卫生院两废处置不规范、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置不规范及河塘有漂浮物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为确保整改成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姚鸿

副组长:戴彩莲  王孝金  钱忠益

组  员:徐惠民  金文泽  张福康  徐生伟  戚士中

同时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科,王孝金任办公室主任。

(二)人员分工

1.镇容村貌督查组:由钱忠益牵头,镇爱卫办、宣传办、环保科、城管中队、农林(农机)站、水利站、交管所参加。

2.污染源督查组:由王孝金牵头,镇环保科、经发科、园区管理科参加。

3.生态宣传督查组:由戴彩莲牵头,镇宣传办、环保科参加。

二、存在问题

(一)卫生院的两废收集和处置问题;

(二)垃圾中转站的卫生和垃圾渗滤液的处置问题;

(三)村民旧房立面涂白出新问题;

(四)垃圾不入箱、乱烧垃圾等问题。

三、督查内容

()“镇容村貌大会战

镇区:镇区保洁、垃圾暴露情况;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拉线和乱设摊点情况;临街广告规范化设置情况;沿街建筑立面、老旧立面粉刷情况;镇区河塘保洁情况;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收集与处置情况;卫生院“两废”处置情况;绿化补种情况。

农村:村庄日常保洁情况,垃圾收集房保洁情况;村庄内部乱堆乱放情况;农村河塘面及河岸保洁情况;残垣断壁清理及老旧立面粉刷情况;农村宣传“四个一”执行情况:向每个农户家庭发放一份《生态建设宣传传单》;每个行政村开辟一个生态宣传固定专栏;每个自然村悬挂一条生态宣传横幅;每个行政村举办一场生态建设宣讲活动。

()污染源治理攻坚战

重信重访压降行动:2009年至今重复、越级信访案件办结情况;“环保找差活动”找出的突出信访问题的调处情况。

工业污染源达标率提升行动:重点污染源达标情况;环境违法企业整治后督查情况;废气扰民问题整治情况。

固废管理规范化行动:工业固废(重点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及处置情况

秸秆污染防治行动: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秸秆禁烧情况。

一是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加强政策引导,配套激励资金。二是建立秸秆禁烧责任体系,镇、村、组层层签定禁烧责任状,并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禁烧宣传,利用多种渠道将秸秆禁烧宣传到每村每户。四是加强禁烧巡查,全面落实“片长”、“路长”责任制。

()生态创建宣传战

要加大对农村宣传力度,召开农村生态宣传现场会,组织实施“四个一”系列活动:向每个农户家庭发放一份《生态宣传传单》;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生态宣传固定专栏;每个自然村悬挂一条生态宣传横幅;每个行政村举办一场生态建设宣讲活动。

四、督查整改实施计划

督查方式以现场核查为主,按照任务分解表内容,结合10月15日暗访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督查,各小组要制订督查任务进度表,每周组织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并报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全部督查任务于11月中旬完成。

五、督查整改实施要求

1.各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开展自查,于10月底前提交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认真接受镇督查组督查,为督查工作提供便利。

2.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明确部门分管领导和督查人员,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督查,及时提交督查报告。

3.各部门督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如实反映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治成效;考核评分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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