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社区居委会、镇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9]130号)、《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09]170号)、《区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武政发[2009]231号)各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镇人口状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清十年来我镇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对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
二、明确普查的时间、对象和内容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居委会、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镇村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我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四楼。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工作。镇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并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直接参加镇普查办工作,共同做好这次人口普查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工作机构,抽调或招聘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强、文化素质高、熟悉本地情况、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并于2010年3月底前将指导员、普查员名单报送至镇人普办,普查员的人数一般每200人配备一名普查员。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国务院规定,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我镇的普查经费有镇、村、居委会共同承担,列入2010年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坚持以法普查。各村、居委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也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人口普查的依据,严格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的工作考核、奖惩的依据,不能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严格数据管理。各村、居委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制。研究制订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复查、汇总、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罚分明。
加强宣传动员,各村、居委会要以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遥观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0年3月15日
附:
遥观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郑全伟 镇 长
副组长:姚 鸿 副镇长
成 员:苏澄宇 宣传委员
唐晓源 财政分局长
唐世平 派出所所长
潘龙度 统计助理
吴晓英 计生办主任
徐生伟 企管站站长
钱忠益 文卫助理
沈建华 民政助理
王克俭 广电站站长
周国听 劳动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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