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规范个体工商登记及个体税收征管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1-00088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1〕52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1-06-22 发布日期:2014-06-28
内容概述:通知就规范个体工商登记及个体税收征管作出安排
关于规范个体工商登记及个体税收征管的通知
遥政发〔2011〕52号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镇个体工商户登记及税收征管工作,保证个体工商管理规范及个体税收足额入库,促进税收公平。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本次清理征管工作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曹志伟

副组长:张网根、唐晓源、张永松、王建平、范建平、各行政村(社区)书记

成员单位:国税、地税、工商、供电、协税办、行政村、社区

2、工作分组:

第一组:组长:张永松  副组长:沈盘兴  组员:徐立群、 曲国刚、张丽敏、用电站、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联系村、社区镇干部

第二组:组长:王建平  副组长:吴庆   组员:赵建兴、徐建跃、仲英、用电站、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联系村、社区镇干部

二、清理范围、时间

1、范围:我镇所有个体工商经营户

2、时间: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3、第一组负责:前杨、勤新、郑村、新南、剑湖、洪庄、建农、印墅、芳庄;

第二组负责:渔庄、桥南、东方、薛墅巷、遥观、塘桥、东村、留道、通济、钱家

三、工作要求

1、集中精力,各职能部门、行政村、社区领导亲自抓。

2、工作组长具体联系到各行政村、社区时间,带领本工作组成员从本月23日起利用20天左右时间,对分管行政村、社区逐村进行排查清缴,不留死角。

3、采用按标准集体商量核定销售及应纳税金额进行税收征管。

4、镇协税办及时收集资料做好基础台账登记及税收入库工作。

5、联系村、社区镇干部必须到村、社区协助、督促工作。

6、对不服从工商管理和拒不缴纳个体税收的个体工商经营户,国、地税、工商按税法及工商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希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人员配备,各行政村、社区主要领导亲自落实,从而保证个体工商登记及税收清理顺利推进。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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