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镇个体工商户登记及税收征管工作,保证个体工商管理规范及个体税收足额入库,促进税收公平。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本次清理征管工作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曹志伟
副组长:张网根、唐晓源、张永松、王建平、范建平、各行政村(社区)书记
成员单位:国税、地税、工商、供电、协税办、行政村、社区
2、工作分组:
第一组:组长:张永松 副组长:沈盘兴 组员:徐立群、 曲国刚、张丽敏、用电站、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联系村、社区镇干部
第二组:组长:王建平 副组长:吴庆 组员:赵建兴、徐建跃、仲英、用电站、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联系村、社区镇干部
二、清理范围、时间
1、范围:我镇所有个体工商经营户
2、时间: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3、第一组负责:前杨、勤新、郑村、新南、剑湖、洪庄、建农、印墅、芳庄;
第二组负责:渔庄、桥南、东方、薛墅巷、遥观、塘桥、东村、留道、通济、钱家
三、工作要求
1、集中精力,各职能部门、行政村、社区领导亲自抓。
2、工作组长具体联系到各行政村、社区时间,带领本工作组成员从本月23日起利用20天左右时间,对分管行政村、社区逐村进行排查清缴,不留死角。
3、采用按标准集体商量核定销售及应纳税金额进行税收征管。
4、镇协税办及时收集资料做好基础台账登记及税收入库工作。
5、联系村、社区镇干部必须到村、社区协助、督促工作。
6、对不服从工商管理和拒不缴纳个体税收的个体工商经营户,国、地税、工商按税法及工商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希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人员配备,各行政村、社区主要领导亲自落实,从而保证个体工商登记及税收清理顺利推进。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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