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构建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以房管人”实有人口管理新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决定从现在起至11月,在全镇组织开展以“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车辆”为主要内容的新“三实”信息采集会战。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采集、标注房屋标准地址,辖区实有房屋地址采集率、上图标注率100%。
(二)全面采集实有房屋信息,辖区实有房屋信息、房屋外观照片采集率100%。
(三)全面采集维护实有人口信息,暂住人口、境外人员和寄住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16周岁以上人员电话、服务处所等可维护项采集率80%以上(其中暂住人口采集率70%以上),准确率达90%以上;户籍人口的父母、夫妻、子女等人际关系信息采集率95%以上。
(四)全面清理核查未办二代证人员和单位地址空挂户口,两类人员核查见底率90%以上,单位地址空挂户口、拆迁(已安置)地址空挂户口归并整改率80%以上,未办二代证人员办证率80%以上。
(五)全面清理核查重点人员(含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差错信息纠正率100%,重点人员列管类别和属性对应准确率100%,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信息采集率100%以上(符合列建条件的列管率100%)。
(六)全面采集辖区公特场所、小单位信息,信息采集率98%以上,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率80%以上。
(七)全面采集视频监控信息,信息采集率100%。
(八)全面核查、采集实有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信息,辖区有证车辆信息核查采集率98%以上;无牌无证车辆和外地车辆信息、车辆照片采集率95%以上。
二、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由朱红兴镇长任组长,诸立群副镇长和派出所唐世平所长为副组长的“新三实”信息采集会战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宋剑湖家园管理办、半岛小区管理办主任及派出所、综治、民政、交警中队、建管、交管、三产和经发科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胡涛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工作安排
新“三实”信息采集会战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培训阶段(2月至4月)。启用新开发的社区民警工作平台,学习平台操作手册,熟悉操作流程,组织对社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派出所统一印制信息采集表格,配齐入户采集信息所需物品。全方位开展会战宣传,争取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各村、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配合参与信息采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7月)
1.采集标准地址和上图标注(在4月30日前完成)。标准地址是房屋、人口、车辆在“以房管人”系统中精确定位的前提。根据本辖区实有房屋的分布量情况,科学制定采集计划,组织工作人员逐街逐巷、逐村逐户进行实地走访,全面采集辖区实有房屋(包括空关房、临时建筑、工地)的标准地址。录入标准地址后,在平台地图上将每个标准地址与图中房屋一一对应标注。对没有正式编制门牌的临时性建筑,只要可供出租、居住、经营的,就应以邻近的村、街道或小区为地名,编制该建筑物的临时门牌号或以相邻编号加支号的方式编号。
2.采集实有房屋信息。实有房屋信息是实现“以房管人”实有人口管理新机制的基础。在完成标准地址采集和标注后,社区民警要对居民住宅、临时建筑、出租房屋、店面商铺和空关房屋等逐户采集房屋信息,填写《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拍摄房屋外观照片,确保信息采集全覆盖。
3.采集维护实有人口信息。(1)采集出租屋、暂住人口信息。组织社区民警和暂住人口协管员,以出租房屋、小单位、小场所、工地工棚、集贸市场等流动人口落脚点为重点,要挨家挨户排查,确保不留盲点死角。对登记的出租户和暂住人口必须逐一过堂筛选,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对有稳定职业的暂住人口,可依靠协管员进行一般管理;对流动人口中有前科劣迹人员,单身独居、无稳定生活来源人员以及来自带有明显地域性犯罪地区、有流窜作案嫌疑的人员,由社区民警直接抓在手上,列入重点人员管理。对出租房屋,按照重点户、一般户、放心户分类管理,对重点户,社区民警要针对性地落实盯防管控措施。要加强对出租户日常巡查和有效管控,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采集的信息在48小时内录入系统。对市局人口管理支队下发的比中逃犯信息应及时核查,组织抓捕,提高实战效果,对已经离开本地的要及时核实注销。(2)核查、采集、维护常住人口和境外人员信息。组织社区民警以入户调查为基本手段,逐户走访实际居住人员,维护常住人口的联系电话、服务处所等可变项目,采集常住人口人际关系信息;采集外出人员(户在人不在)的实际住址和离开户口所在地时间;采集本辖区境外人员信息,并对出入境部门推送的办证境外人员信息进行核查和落地管理。
4.清理核查空挂户口和未办二代证人员。(1)全面清理挂靠在市镇居委、派出所、破产企业地址上的集体户口人员,逐一联系核对身份,查实下落。凡在本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动员迁移到实际居住地。对拆迁地址上的空挂户口,目前已经安置到位的,一律动员将户口迁移至安置地落户。(2)对2005年以来尚未办理二代证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重点查清单人立户未办、全户多人未办等情况。要将80岁以上未办证人员名单打印交社区民警核对,发现死亡未注销的,应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对查找不到死亡公民亲属的,经所在村、社区和居委会核实并盖章后,派出所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对已在国、境外定居但未按规定注销户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注销其户口。对在清理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重户口以及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的应销未销户口情况,要以文本形式及时报送。
5.核查清理重点人员(含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信息)。(1)按照市公安局重点人员“7+2”分类标准,对导入新重点人员管控平台的所有重点人员,逐一梳理类别、属性、违法犯罪事实,结合上门走访,掌握重点人员现实表现,综合评估重点人员风险等级,做好管控级别动态升降和撤列管工作。(2)开展重点人员信息大检查,重点查违法犯罪前科资料、查重点人员列管依据,发现无依据或违法犯罪事实明显有差错的,应及时提请修改。通过这次清理后,再发生因重点人员信息错误而被投诉的,一律对责任人进行倒查问责。(3)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信息采集和列管工作,对市公安局下发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核实完善信息,全部录入平台,符合列建条件的按重点人员列管标准及时列管。
6.公特场所、小单位信息登记采集。在前期登记采集辖区实有房屋、地址基础上,对所有公特场所、小单位(包括有工商执照和无证经营的)逐一上门调查,按信息采集要求登记信息,从业人员核清身份后录入系统。要通过调查,彻底查清辖区小单位的底数和从业人员状况,纳入治安管理,做好日常信息维护。
7.实有车辆信息采集。(1)核查采集有证照车辆。市公安局已将本市有证照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车辆信息与车主人口信息进行了关联。在入户调查前应先在社区民警工作平台中通过人车关联查清该户车辆情况,在《车辆核查采集表》中填写车辆和车主信息,在入户时核查采集车辆所有人、使用人信息,发现车辆被盗、买卖、赠送、抵押、废弃等情况的,在采集表的其他描述中记载,采集信息后录入系统。(2)核查采集外地牌照和无牌无证车辆信息。社区民警和工作人员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应主动询问、核查实有人口拥有和使用车辆情况,按照《车辆核查采集表》登记信息并拍摄车辆照片,及时录入平台。(3)对小区停车场、车库等部位停放的实有车辆,社区民警要依靠物业管理部门查清车辆来源,及时采集录入信息,督促物业部门建全管理机制,完善登记台账。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适时组织考核评比,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明确职责任务、细化目标要求。必须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将入户调查目标任务细化到每一周、每一天、每一人。
(二)严格督查考核。要加强日常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工作成效,通过排名通报、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表扬先进,激励后进,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化打击整治。采取公秘结合、定点监控等办法,准确掌握利用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废旧收购、二手车交易进行制假贩假、吸毒贩毒、收赃销赃、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动态信息,组织精干力量,实施精确打击,捣毁犯罪窝点。要梳理排摸一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市场和重点问题,分析研究对策,集中开展整治行动,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四)促进民生幸福。要结合走访登记工作,认真倾听群众的需求呼声,广泛征求其对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评议监督,改进服务管理,密切联系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遥观镇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百姓的安居乐业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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