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44/2008-00001
主题分类:医药管理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重点工作 遥观镇: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08〕50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08-03-14 发布日期:2014-06-06
内容概述:就进一步规范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作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遥政发〔2008〕50号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企事业单位:

2007年,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以创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食品药品安全社区”为依托,深入开展争创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遥观、剑湖、剑苑等三个社区成功创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社区”,我镇成功创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2008年,镇党委、镇政府将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识再深化。民生问题,安全第一。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全镇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大创建力度,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长效管理措施。

二、目标再细化。在2008年4月底前,实现镇连锁超市全覆盖,村级放心店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害肉上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80%以上;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五小”(小作坊、小饮食店、小超市、小卤菜店、小熟食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不发生IV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达80%以上。

三、责任再明确。各村、社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农林站负责全镇“三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农药滥用、畜(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

市管会负责全镇生猪屠宰监管,杜绝私屠滥宰行为,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依托,规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建设,同时要研究推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工作;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牵头负责“规范食品店”建设,积极推进12315”维权点、站进村(社区)活动;

企管站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产品标准、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监管;

卫生院主要负责全镇餐饮行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牵头负责“规范餐饮店”建设,进一步提升镇、村(社区)中小餐饮店、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水平;负责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规范药店”、“规范药房”建设;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财政、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要按职能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涉及全镇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惠及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合力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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