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社区、企事业单位:
2007年,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以创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食品药品安全社区”为依托,深入开展争创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遥观、剑湖、剑苑等三个社区成功创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社区”,我镇成功创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2008年,镇党委、镇政府将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识再深化。民生问题,安全第一。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全镇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大创建力度,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长效管理措施。
二、目标再细化。在2008年4月底前,实现镇连锁超市全覆盖,村级放心店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害肉上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80%以上;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五小”(小作坊、小饮食店、小超市、小卤菜店、小熟食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不发生IV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达80%以上。
三、责任再明确。各村、社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农林站负责全镇“三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农药滥用、畜(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
市管会负责全镇生猪屠宰监管,杜绝私屠滥宰行为,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依托,规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建设,同时要研究推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工作;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牵头负责“规范食品店”建设,积极推进“12315”维权点、站进村(社区)活动;
企管站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产品标准、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监管;
卫生院主要负责全镇餐饮行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牵头负责“规范餐饮店”建设,进一步提升镇、村(社区)中小餐饮店、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水平;负责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规范药店”、“规范药房”建设;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财政、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要按职能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涉及全镇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惠及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合力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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