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3-00106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3〕109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3-12-23 发布日期:2014-06-29
内容概述:通知就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安排
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遥政发〔2013〕109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2014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严防重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两节”期间食品药品消费集中,也是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要切实提高做好“两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将“两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本阶段工作的一项重点,及早安排部署。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结合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监管专项工作和“四风”问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重大活动涉及场所及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展销促销会、城乡结合部及车站等为重点场所;以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酒类、肉类、水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米面制品、火锅食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元宵汤圆、民俗特产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市场巡查和现场突击检查力度,集中排查风险隐患,严查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过期变质、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自办宴席备案和指导,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发生。

三、部门协作,进一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不留盲点与空白。要继续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守土有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镇食药安办,由镇食药安办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四、完善机制,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要切实落实“两节”期间值班制度,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密切监测舆情,及时报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对在节日期间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对于突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依法调查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

五、强化宣传,进一步形成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要强化“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舆论宣传,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和安全常识,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客观理性的对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食品药品消费信心,努力营造喜庆、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要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和方式,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进一步形成社会群防共治的工作格局。

请各村、社区、有关职能部门收集汇总“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于2014年2月10日前报送镇食药安办。

 

                              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详细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213025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519-89863000   行政审批服务热线:0519-687621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微博 微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