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区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精神,积极打造农村社区为民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农村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功能,推进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就推进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亲民、为民、便民”为宗旨,以“规范、公平、高效、廉洁”为目标,通过农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形成“一站式”便民服务模式,为武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利于转变干部作风、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的要求,实现融党员服务、民政助残、计生卫生、劳动社保、政策惠农、农林水电、土管建设、综治维稳和其它服务等基本功能的“一站式服务”。2012年底完成目标任务70%以上,通过两年时间,到2013年底实现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三、工作原则
便民利民,优质高效。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当场受理、限期办结,全程代办,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从实际出发,按照“个人办公场所最小化,公共服务场所最大化”的要求,调整整合村委会现有办公硬件,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满足一站式便民服务基本要求,促进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的提高。
依法办事,公开透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服务事项,结合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
自愿委托,无偿代办。代办的服务事项,除按政策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咨询、劳务、交通、通讯等其他任何名义收取代办费用,严禁借收费以权谋私。
四、工作内容
(一)规范形式,明确职责。农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挂牌名称统一为“武进区××镇(街道)××村便民服务站”,在服务大厅门口悬挂“江苏社区”统一标识;“一站式便民服务站”设在一楼,面积30平方米以上;大厅内部设置柜台式窗口,设有统一的窗口指示牌;服务内容、流程和相关制度职责(如服务承诺制等)上墙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主要职责:
1、咨询服务。提供法律、法规、涉农政策、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2、办理服务。按照相关要求,负责受理本村或本服务站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办理;
3、代办服务。对属于区或镇的行政审批项目,由服务对象按要求提供证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全程代办;
4、信息服务。在便民服务站及时发布农产品营销、农业技术、劳动就业以及其它为民服务信息;
5、调解服务。利用调解室,协调村调解人员,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
6、其它服务。为办事群众开具各类证明材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现场踏勘。协调组织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好各类便民利民服务。适宜办理的其它事项。
(二)规范项目,整合功能。各农村社区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服务项目。主要分为以下9类事项:
1、党员服务事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提供党务公开服务,受理党员诉求,为流动党员提供服务,收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及建议。
2、民政助残服务事项:优抚对象申报生活补助,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出具证明;低保、五保对象申报;社会救助;慈善救助;殡葬服务;为老服务;残疾人保障等。
3、计生卫生服务事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代办,农村部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等申报,再生育初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健康、防疫知识讲座等。
4、劳动社保服务事项:促进劳动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参保,待遇领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和劳资纠纷调处,提供各类人社政策咨询和业务查询等。
5、政策惠农服务事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发、换发代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流转签约服务,集体土地承包和流转服务等,农业保险协保,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
6、农林水电服务事项:农业服务的技术提供、技能培训,自来水、农电安装办理等。
7、土管建设服务事项:农村居民建房手续代办、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代办等。
8、综治维稳服务事项:依托警务室开展户口咨询服务,办理暂住证,流动儿童信息采集,治安防范、信访接待、矛盾纠纷调处等。
9、其它服务事项:各类咨询服务;行政事务全程代理服务;为驻村企业(单位)代办服务;村庄环境治理服务等。
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具体服务事项按照能进全进原则,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确定。
(三)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可以直接办理的服务事项,应即时办结或承诺时间办结,并做好办理情况登记。其它行政审批等事项,由当事群众按自愿原则,委托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全程代办。
全程代办的基本程序:
1、委托。由办事群众向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自愿提交委托书(可口头委托,由代办员做好记录),并提交相关证件。对需当事人到场的委托事项,应告知当事人到相关部门现场办理。
2、受理。对委托材料齐全的,应向委托人出具受理单,并告知办结期限及收费标准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对委托材料不全的,书面告知需补交的材料清单,待委托人补齐材料后再重新受理。
3、承办。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受理委托申请后,经过受理登记,确定全程代办员,并向全程代办员出具承办单,明确办理期限和承办责任。全程代办员据此开展全程代办服务。按标准所收费用,由被委托的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代为收取,统一上缴。
4、回交。办理完毕后,将办事结果通知委托人,做好各项费用的结算工作,并把有关批件及证照送交委托人,并征求对代办员办理工作满意度的意见。
(四)规范制度,优化服务
1、首问负责制度。便民服务站第一个接受询问的人为首问责任人,负有解答、办理、协调交办以及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责任。群众询问、办理的事项无论与自己职责是否相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推脱。职责范围内能办理的,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干部轮值制度。原则上要求村“两委”人员在便民服务站实行集中办公,并逐步培育发展专职社工队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可结合实际保留办公室。各农村社区要通过实行轮流值班、定时约时办公等方式,确保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每天都有专(兼)职代办员在岗。
3、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收取正常规费外的任何其他费用;要建立服务承诺制。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人员、违诺责任、监督方式和投诉电话一律实行公开。
4、台账登记制度。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受理办理的事项应及时、如实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申办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理责任人、办理项目、受理和办结时间、办理结果或回复等。
5、考核管理制度。各镇(街道)要制定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年度考核目标,纳入对各村的年度考核。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相关问题按规定及时作出回复和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完善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事关武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大局。各村要把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作为农村和谐社区创建的核心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定责任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并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着力抓好落实。
2、加强考核验收。区、镇今年将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村自查后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验收申请,由民政科会同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联合验收。经区验收合格后,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3万元建设资金补贴。
3、抓好长效管理。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成后,各村要按规范化建设要求转入常态运转,及时总结经验,善于探索机制有创新、工作有新意、业务有发展的工作思路,加以宣传推广,提高整体水平。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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