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为创建国家卫生镇,巩固生态镇及园林镇、生态村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镇村环境面貌,打造生态优良、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活力强镇,根据武进区对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范围
村庄与家园(包括辖区企业)、主干道及村道、区镇村级河道。
二、管理责任
村庄家园、道路、河道实行属地管理,企业实行属地和权属单位管理。
三、考核办法
1、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专职考核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费晔任组长,吴文飞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专职考核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
2、由镇城管中队环卫科牵头,组织考核小组成员,具体分成四个考核小组,每个月对各村辖区内的所有村民小组(包括企业、道路、河道)等进行一次检查、考评。由环卫科对四个小组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每两个月通报一次考核情况。
3、环卫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暗访形式对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并对各村、各单位在区、镇两级环境长效综合管理检查与暗访中存在的问题实行督查、考核和指导。计分方法:总分为100分,问题的落实和整改情况纳入考评,详细计分方法参照考评细则。
四、奖惩办法
1、镇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在镇年度考核评比中,排在1-3名的行政村一次性奖励8万元,排在4-10名的行政村一次性奖励5万元;排在第11-17名的行政村一次性奖励3万元;排在第18-20名的行政村一次性奖励1万元。
2、在镇级年终考核评比中,排在最后一名的行政村扣“和谐创建”文明单位得分1.5分;排在最后第二名的行政村扣“和谐创建”文明单位得分1分;排在最后第三名的行政村扣“和谐创建”文明单位得分0.5分,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得分和村主要干部年度考核挂钩。
3、区、镇的环境长效综合管理检查、考核情况在横山简报上通报。
五、考核要求
各行政村、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长效综合管理的领导,各村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环境卫生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卫生死角,确保全镇环境卫生常治久洁。
附件1:横山桥镇环境卫生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细则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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