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秋冬季是各畜禽产品销售旺季,同时也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加强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证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畜禽产品供应安全,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防疫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秋冬季防疫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巩固上半年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果,使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的口蹄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免疫质量、动物标识制度推广实施工作全面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动物检疫及防疫监督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各项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全面实现全镇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全年目标。
1、高致病治病性禽流感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100%。
2、牲畜口蹄疫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100%。
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100%。
4、猪瘟免疫密度达100%。
5、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100%。
6、狂犬病免疫密度达100%。
7、动物免疫证、动物标识配套实施率达100%。
8、高致病治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5%以上。
二、时间安排:
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防疫行动从2008年9月20开始,到2008年11月30日前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9月20日—9月25日),组织准备阶段。主要做好宣传发动、物资准备、经费安排和人员组织工作,各村统计表必须在9月25日前交镇兽医站,以备安排调动防疫物资。
第二阶段(9月26日—11月15日),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做好各类病种的基础免疫工作。具体要求10月15日前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的免疫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狂犬病及相关疫病的二免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6日—11月20日),查漏补免阶段。对前一阶段行动事实情况开展自查,对漏防和新补栏的要及时补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目标落实到位。并于11月20日前将秋冬季防疫行动工作总结报区防指办。
第四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检查验收阶段。区防指将组织开展秋防工作督察,对各地秋防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并将督察情况进行通报。
三、工作重点:
1、强制免疫,保证免疫质量。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关键措施,各村要根据工作目标采取逐组逐户过堂的方式,重点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
2、强化标识管理,建设疫病可追溯体系。秋防行动中,免疫档案配套使用率达100%,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免疫后建立免疫档案,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情况等;经狂犬病免疫后的犬,要登记造册建档,证牌配套使用,狂犬免疫证、牌使用率达100%。
3、强化检疫监督,规划无害化处理行为。各地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交易市场等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无害化处理行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广大群众做到不收购、不宰杀、不加工、不食用病死畜禽,对发现的病死畜禽要在当地防疫人员的监督指导下,作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地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防疫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防疫行动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要按村、按户落实防疫责任,将免疫、疫情报告等责任落实到人。对秋防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和蔓延的,要一查到底,追究责任。
2、加强防疫力量。各村要根据基层防疫队伍的力量,组建专业防疫队伍,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各防疫小分队要推行“四保”制度,即保免疫密度,保免疫质量,保消毒面积,保长效监督。同时,加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要结合春防工作,把队伍组建到位,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网络体系。
3、深入宣传发动。各村要加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突击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以促进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突击行动顺利开展。
4、加强督察指导。区防指办将派出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因此,各村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督查,促进全镇畜牧业的健康平稳发展,确保全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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