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秋冬季是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镇畜牧业健康发展与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集中防疫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集中防疫行动,加强全镇动物检疫及防疫监督,扎实推进动物防疫各项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全镇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羊痘等8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5%以上,确保我镇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工作目标。
二、时间安排
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防疫行动从2009年9月30开始,到2009年11月30日前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9月30日—10月10日):组织准备阶段。主要做好宣传发动、物资准备、经费安排和人员组织工作。各村(社区)将家禽、犬饲养情况统计表必须在10月15日前交镇兽医站,以备安排调动防疫物资。
第二阶段(10月11日—11月25日):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做好各类病种的基础免疫工作。具体要求10月25日前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疾病的免疫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狂犬病防疫以及牲畜口蹄疫、猪瘟等相关疫病的二免工作;11月25日前完成查漏补缺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漏防和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同时建好相关防疫台账。
三、工作重点
1、强制免疫,保证免疫质量。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关键措施,各村要根据工作目标采取逐组逐户过堂的方式,重点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
2、强化标识管理,建立疫病可追溯体系。在秋冬季集中防疫行动中,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免疫后建立免疫档案,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
3、实施疫情管理,严格疫情处置。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辖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动态管理,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的苗头性问题,必须迅速向镇兽医站报告,及时组织诊断,同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4、加强养殖监管。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全区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发〔2008〕166号)文件,加强畜禽养殖监管,杜绝畜禽养殖业无序发展。
5、加强检疫监督。进一步加强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做到规范检疫,严格执法,严格实施畜禽投入品专项监管,重点加强兽药及添加剂、饲料等重要投入品的监督检查,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集中防疫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防疫行动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各村委(社区)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按村、按户落实防疫责任,将免疫、疫情报告等责任落实到人。对集中防疫行动中不履行职责、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和蔓延的,要一查到底,追究责任。
2、加强防疫力量。各村(社区)要根据基层防疫队伍的力量,组建专业防疫队伍,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各防疫小分队要推行“四保”制度,即保免疫密度,保免疫质量,保消毒面积,保长效监督。同时,加强村(社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要结合春防工作,把队伍组建到位,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网络体系。
3、深入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加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集中防疫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以促进集中防疫行动顺利开展。
4﹒加强督查指导。区防指办、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因此,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促进全镇畜牧业的健康平稳发展,确保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秋冬季集中防疫行动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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