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行政村、职能部门:
为全面保护山林资源,改善居住和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和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就禁止非法经营公墓建设和山地乱葬乱建行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保护好我镇山林资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山林资源,是大自然和祖辈留给我们的宝贵资源和财产,是横山桥镇展示对外形象的直接窗口,更是打造实力横山、魅力横山、和谐横山,实现横山桥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不可再生资源优势。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利益驱动、短期和落后观念等主客观因素影响,乱占山地建设非法经营公墓集体行为和乱毁山林进行土葬翻建个人行为不断出现并呈蔓延趋势。这些行为既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森林保护法》和《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严重破坏了山林生态平衡和山地保护、建设、开发秩序,严重影响了横山桥镇对外开放形象。
因此,全镇各级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横山桥镇可持续发展和赢得新一轮发展机遇的全局角度,切实重视山林资源保护,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阻制乱占山地乱毁山林的短期、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力度,落实综合措施制止乱建行为
1、界定范围。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会同各行政村对非法经营墓区进行调查核实,清点丈量,全面掌握情况,在此基础上严格核定边界,明确控制范围。实施控制后,非法墓区内外一律不准新建公墓,一律禁止自行土葬和墓穴翻建,如有违反现象将坚决予以及时铲除。同时对界定范围内已建成的非法经营公墓,将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予以处理。
2、取缔非法机构。非法经营墓区内的非法经营管理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撤销,同时非法机构的经营场所(办公用房)必须及时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镇有关职能部门将进行统一执法。机构取缔后,各村要责令有关村组妥善加强已建成公墓的服务与管理,同时对非法墓区进行规划并及时安排绿化造林等工作。
3、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镇政府将明确队伍和职责,全面加强山林地带的巡查与执法。同时实行有关行政村,规划安息堂的选址与建设,妥善解决骨灰安葬及存放问题。
三、严肃责任,形成有效保护山林资源的工作合力
1、镇政府专门成立“乱占乱毁山林资源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储小平;副组长:范瑞生、徐国民,成员由民政、监察、土管、农林、派出所、风景区管理办公室、“两违”整治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国民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部署实施制止乱建行为综合措施和行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监督考评各村工作措施和成效。
2、制止山地乱建行为的巡查工作由镇风景管理办公室负责,各有关行政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主动配合镇领导小组落实综合整治行动,加强管辖地域巡查和维护工作。
3、各有关行政村是清理制止非法经营公墓和乱葬乱建行为、保护山林资源的责任主体。本通知实施后,非法墓区和其它山地一律不准再有集体和个人新建行为,如发现新增现象,一经确认,发现1例,罚所在村1万元(上不封顶),罚款在返村规费中扣除;同时对违建责任人(个人和集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行为行政及法律责任。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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