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促进和谐社会的创建,推动社会福利制度由传统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3月1日起,对我镇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尊老金发放原则:尊老金的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由户口所在地村、社区负责申报,在每月5日前将新增和死亡情况报民政办。
二、尊老金发放对象和标准:具有我镇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人(含80周岁)均在发放范围。具体标准为:80—89周岁老年人,50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1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00元/人/月,百岁老人补贴更名为尊老金。
三、尊老金的筹集和发放:尊老金资金采用区镇村三级统筹的方法,具体分担比例为5:3:2,年终统一结算。尊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一人一卡,按月发放。新增对象在核准当月享受,发放对象死亡的自死亡次月起停发。
尊老金的发放,对提高发放对象的生活质量,提升他们的幸福感有着重要意义,各村、社区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对发放对象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档案,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发放工作及时准确。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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