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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终分配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87/2008-0005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财政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字〔2008〕74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08-12-18 发布日期:2014-06-30
内容概述:2008 年终分配
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终分配工作的意见
横政字〔2008〕74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8年度年终分配工作, 确保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现就做好2008年度年终分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从有利于加快建设和谐社会出发,通过分配,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打造“实力横山、魅力横山、和谐横山”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合同、章程、责任制结算分配的原则。

2、坚持绩效挂钩、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严格审计、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

三、分配办法及要求

(一)企业分配

要严格按企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分配方案,经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分配。在分配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企业必须切实保障职工权益,不得拖欠职工工资,并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关保险。

2、企业必须交清各项规费、集体资产租赁费等相关费用。

3、集体企业的分配,必须坚持先审计、后分配的原则,分配方案必须经镇或村批准。

企业的分配由镇企管站负责审核。

(二)农业分配

各村要严格按政策规定、按合同约定,足额组织各项收入。在支出方面,要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各项建设资金的拨付。

有固定收入的村民小组,要认真履行合同,将各项收入全部收缴到位,按照股份合作社章程和相关规定,认真编制分配方案,经村委审核批准后进行分配;分配方案要公示,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三)村干部报酬的结算

1、村主要干部报酬的结算:根据年初制定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及报酬结算办法,对照实绩,由镇经管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结算,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分配兑现。

2、村四职干部及其他人员报酬的结算:应对照各自工作岗位和工作实绩,由各村考核后分配兑现。分配方案必须报经管站备案。

行政村、组的分配由镇经管站负责审核。

(四)镇事业单位人员报酬的结算

镇事业单位人员报酬的结算,按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由镇财政所具体负责结算,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分配兑现。

(五)社会事业建设工程资金的结算

社会事业建设工程资金的结算支付,要按照工程合同规定,结合镇、村财力,合理安排。对于已完工程,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时编制工程决算,经审计确认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对于区级以上重点工程的专项资金,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确保足额到位及时兑付;或正确结算,明确兑付计划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镇事业单位的分配及社会事业建设工程项目的结算由镇财政所负责审核。

(六)优抚和救助

1、各村、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优抚工作,在资金上要优先安排。

2、对于生活困难的农户和职工,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救助方案,落实救助资金。

优抚和救助工作由镇人武部和民政办负责审核。

四、切实加强对年终分配工作的领导

年终分配工作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能否得到体现和落实,能否通过分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因此全镇各级要对年终分配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年终分配工作的领导,镇成立年终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镇今年的年终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储小平

副组长:符建华  唐剑华  顾建春  徐国民   孙亚明   牟维英

        殷建飞

成  员:范仁龙  陈晓龙  潘  悦  夏菊芬  高兔生   包英华  胡中能   刘秋平  周明法   韩锡明   朱福林

为使年终分配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对各阶段工作作如下安排:

1、从现在开始到2008年12月31日为分配准备阶段,各村、单位要以筹措资金为中心,抓好分配各项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2、2009年1月1日——1月15日为审计、结算、审批阶段,各村、单位要做好年度经营成果的核实以及社会事业建设工程的审计工作,编造好各项分配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3、2009年1月16日——1月20日为分配兑现阶段, 各村、单位要根据审批方案,认真组织分配兑现。

镇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应收资金的收缴工作,涉及对行政村考核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抓紧将考核结果报经管站汇总,金融、税务部门要积极支持镇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搞好全镇的年终分配工作。

分配结束后,镇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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