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镇水环境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切实改善本镇区域内河流水质状况,根据《关于开展水环境整治“八大行动”实施意见》(横政发[2007] 65号)的要求,经研究,将对全镇水环境“八大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提高效能,注重考核,实行奖惩。
二、主要目标
全镇上下奋战100天,确保年底前我镇2条主要河道的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划标准。
三、考核内容
1、关停企业,分值10分。
2、整治企业,分值10分。
3、接管企业,分值10分。
4、提标改造,分值10分。
5、封堵排污,分值10分。
6、审计认证,分值10分。
7、沉船打捞,分值10分。
8、内河支滨清淤,分值10分。
9、垃圾袋装收集,分值10分。
10、消除三山港沿线养殖户,分值5分。
11、整治乱堆放和违章建筑,分值5分。
四、考核办法
1、考核事项:对照水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所列任务和上述11个内容逐项进行考核。
2、考核对象:各行政村、事业单位及分管领导、联系村镇干部。
3、考核形式:采用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同时建立考核台账进行记载。
4、组织实施,由镇“八大行动”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组织人员进行考核。
5、考核结果:与各责任单位及其分管领导、责任人、联系村镇干部进行挂钩,实行经济奖罚。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落实。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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