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个私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武政发[2006]12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武政办发[2009]48号《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横山桥镇的实际情况,现就2009年横山桥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两个文件的重要精神,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巩固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坚持教育与疏导、整治与规范、治标与治本、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方法,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将清理无证无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把无证无照经营户引向规范经营的轨道,促进个私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健全组织
为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了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清无”领导小组)。组长:顾建春;副组长:秦国伟;组员:刘秋平、潘悦、包英华、徐荣兴、沈利平、汤国林、曹静英、张志宏、韩宇、屠建芬、许克章、吴国庆、刘志良、刘芳、李伯定、王国荣、朱明辉、刘德祥、吴泉培、方伟国、王兼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横山桥工商分局,主任:秦国伟,联系电话:88607561。办公室人员以工商分局为主,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办公室联络员。各村、社区、市管会要成立工作班子,确定工作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各单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对涉及本部门、本地区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先行进行清理。
三、明确重点
今年“清无”工作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分别是:重点行业为化工、危化品行业,环境污染行业,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娱乐行业等。重点地区为镇主要街道及镇村结合部。镇“清无”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队伍,根据本镇现存无照经营户进行分类分区逐一清理。
四、明确步骤
这次清理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4月1日——2009年5月30日)
1、召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发动动员。
2、制定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
3、工商部门牵头编印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通知书,由镇政府、村委、居委会、市管会、协税人员将告知书发放到所有无证无照经营户手中。
4、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疏导自纠阶段(2009年6月1日——2009年7月30日)
1、各职能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疏导督促无证无照经营户办证办照。
2、各单位要做好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户的疏导教育工作,引导具备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及时办理证照手续。
3、各单位向“清无”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上报办理证照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整治取缔阶段(2009年8月1日——2009年9月30日)
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拒不办理证照,或者不具备办证办照条件又拒绝停业的无证无照经营“钉子户”,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第四阶段:验收考核阶段(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30日)
1、对前一阶段“清无”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
2、迎接区“清无”领导小组的阶段性验收考核。
3、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无证无照现象不反弹。
五、注意事项
1、明确各自职责。各单位在依法开展“清无”工作时首先要认清经营户要不要前置许可条件、需要什么前置许可条件。坚持“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做到不推诿不越权。
2、严格执法要求。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凡未对经营户履行告知义务的,不得罚款;未对经营户提出整改要求的,不得罚款;未对经营户出具有效罚款票据的,不得罚款。
3、加大执法力度。对屡教不改、对抗执法的“钉子户”,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其进行“暴光”,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坚决予以处理及取缔。
4、加强部门协调。在具体工作中,要尽量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避免多头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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