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武进区横山桥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33787/2009-0004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字〔2009〕49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09-10-14 发布日期:2014-06-30
内容概述: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
武进区横山桥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横政字〔2009〕49号
 

各村党组织、村委、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根据省、市、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旨在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加快推进规范有序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政府、村级集体、事业单位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根据中央、省、市、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对2008年以来政府、村级集体、事业单位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规范工程建设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进一步建立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进一步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主要任务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2、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3、规范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4、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5、加强工程建设实施管理;

6、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

7、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8、加快推进信息公开,诚信体系建设;

9、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二)责任单位

镇财政所、环保办、建设所、交管所、水利站、土管所、纪委、招投标办公室、审计办、拆迁办(重点办)、司法所、派出所。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动员部署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储小平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副镇长符建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范瑞生担任,成员由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韩东白;财政分局局长潘悦;建设助理、建管所所长许克章;交管所所长吴国庆;财政分局副局长、审计所负责人胡中能;建设所副所长、招投标办公室负责人陆纳新。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纪委,办公室主任韩东白(联系电话:88618013),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村级、事业单位公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依据治理工作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界限和相关要求,制定工作组具体实施方案。要根据镇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

(二)深入排查问题

1、认真梳理。各村、事业单位、镇级机关中有建设任务的相关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村级公有资金)项目逐条登记,将梳理登记表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自查。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有关情况于2010年1月30日前书面报告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3、重点督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事业单位、镇级机关有关部门梳理及自查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各村、镇级机关有关部门要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认真进行整改

1、及时纠正问题。各村、事业单位、镇级机关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及时梳理,逐一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政府投资(村级公有资金)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镇政府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深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设,强化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建立透明运行的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推广典型经验。定期召开工作研讨交流会,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新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完善规章制度。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活动为契机,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相关制度,分类作出处理,及时新出台一批管用、有效的制度、办法;及时修订一批不够完善的制度;及时废止一批过时、失效的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

(四)巩固治理成果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巩固治理成果。一是要解决一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要彻底整改到位,不留情面,不留余地。二是要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及时发现案源线索,拓宽案源渠道,掌握重要案情,并按案件管理要求,对责任人问责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查处到位。三是要建成一批规范性文件,构建工程建设领域长效管理机制和平台,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各村、事业单位、镇级机关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并及时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各村、事业单位、镇级机关有关部门形成的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于2011年9月20日前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场所,统一办公。各村、事业单位、镇级机关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注重工作协调。为了确保领导小组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要把边排查、边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边整治、边规范贯穿全过程,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章立制、促进体制机制建设、创新管理方式贯穿全过程,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与查办腐败案件贯穿全过程,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同时,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强化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一是建立日常工作督查制。即按照工作要求,整改任务,时间进度,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每二月一次的常规性工作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进度。二是建立重点难点工作领导督办制。由领导带队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对治理工作迟缓的部门,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自查不认真、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组织有关活动。1、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法律法规培训活动。2、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警示教育活动。3、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我承诺,我践行”远离腐败承诺签名活动。4、定期召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认真加以总结。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0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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